发布时间:2023-04-26 16:17:00 作者:白惠峰 来源: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工作效率的若干措施》经2023年第9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3日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工作效率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质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公文
(一)全面实施公文办理“收文—登记—拟办—审批—办理—反馈—归档”闭环管理制度。减少纸质公文运转,实现非涉密公文全过程网上办理。
(二)提高收文登记速度。接到公文传输平台来文信息提示后,应于3小时内完成接收,急件于1小时内接收。每日上下午定时查询收文平台,及时查收即时通来文等无信息提示公文,第一时间分类做好收文登记。信访件接收、“12345”热线接单参照办理。
(三)提高拟办意见签发速度。公文制发遵循谁拟文、谁跟踪、谁督促的原则,办公室应于收到公文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确需深入了解分析情况、沟通协调的,应于收到公文2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四)提高公文签批速度。除需进一步了解、研究、协调的公文,局领导待办公文应于1个工作日内阅批完毕,外出、周末、法定节假日使用移动办公设备及时阅批公文,紧急公文随到随签随退。
(五)提高公文办理速度。坚持不等不推不拖原则,收到转办公文后,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任务落实到人,办理意见清晰明确,不得在未签署意见的情况下将文件归档。有时限要求的,经办人应于规定时限内办复,无时限要求的,原则上1周内办复,急件随到随办。
(六)强化批示意见落实反馈。按照“我做的批示我落实”要求,局领导紧盯批示意见落实情况,办公室以周报告形式调度局主要领导有明确批示意见事项。重要督办公文、信访件、“12345”工单到期前,办公室对经办人进行提醒督促,必要时发书面催办通知。
(七)精简公文字数。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的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原则上请示不超过2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3000字,综合类报告不超过5000字。
(八)规范发文审核流程。文稿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经审核要件不全、质量较差的文稿,办公室应于当日退文并提出修改要求。需要局领导审核的文件,5页以内应预留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5页以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
(九)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预留不少于14个工作日的研究、决策时间,紧急事项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会议
(十)执行会议审核机制。局领导带头压减会议,统筹安排分管领域会议计划。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召开,少开会、开短会。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一律不安排。
(十一)合理选择会议形式。充分利用沟通协调、现场办公等方式推动解决工作,确需开会的优先采取视频会形式。
(十二)控制会议议程。会议议定事项应提前进行必要性、合法性审核,不得拼凑议题,每个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6分钟。
(十三)压缩参会人员。根据议定事项确定参会人员,坚持最少化原则,杜绝“陪会”现象。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列席人员,根据所议事项精准确定应参会人数,杜绝陪会,有议题汇报的科室可带1名业务骨干参会。
(十四)提高会议决策效率。要深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问题,有结论、方案、举措,避免只开会、不定事,只研究、不决策。会议纪要应当摘要、从简记录。综合类会议、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由办公室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由牵头承办科室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原始记录应于3日内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十五)强化决策事项督办管理。综合类会议、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由办公室督办,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由牵头承办科室督办落实。原则上于2个工作日内建立议定事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收到会议议定事项督办任务后,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任务落实到人,有时限要求的,于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无时限要求的,原则上1周内办复,急件随到随办。
(十六)由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明确要求须将会议精神和内容报告市委委、市政府的,必须在24小时内呈报市人民政府,48小时内呈报市委,特殊情况即报。
(十七)参加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等,要于会议、培训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十八)加强会议预算管理。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安排会议宴请。会场布置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不发放文具用品、纪念品,未经批准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督办
(十九)强化督办任务全过程管理。形成“责任分解、部署落实、成效反馈、督办核查、办结销号”闭环,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十)提高任务分解效率。收到市领导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事项和任务,当日形成督办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收到市本级其他部门重要转办事项、旗区重要请示事项等后,原则上应于1个工作日内部署落实,需要分解细化的,原则上应于3个工作日内部署落实。
(二十一)提高任务办理效率。各责任科室、二级单位原则上于收到意见2个工作日内细化部署。有时限要求的,在时限要求内抓好落实、反馈结果,需要长期落实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形成落实举措。重点督办事项台账按周调度,其余台账按月调度。
(二十二)提高任务反馈效率。各责任科室、二级单位收到督办任务单后,应于办结当日填报反馈。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督查任务的,应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申请延期。办公室按月通报督办事项办理、反馈情况。
(二十三)规范任务审批流程。单一督办事项(台账)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报办公室报备。综合督办事项台账按照任务分工,分别由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牵头科室汇总报送,报办公室报备。
(二十四)提高整改效率。对巡视巡察、审计、考核、检查等工作过程中收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对于具备立行立改条件的,牵头科室应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分解部署,迅速完成整改反馈。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牵头科室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政策措施调研论证,研提整改措施,经审核确认后迅速整改,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并反馈。
四、调研
(二十五)规范实施调研。规范调研流程,确保精选课题、收集资料、制定方案、组织人员、确定方法、实地调查、研究讨论、撰写报告等环节紧密衔接。调研实施计划备案制度,局领导、各科室、二级单位每月初报送本月调研计划和主题,调研结束后2日内报备情况。
(二十六)改进调研方式方法。提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减少基层负担。坚持轻车简从,简化公务接待。多聚焦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在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和蹲点调查等调研方法的基础上,注重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宏观和微观结合、静态和动态结合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水平。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局调研活动,能合并的一律开展集中调研,避免扎堆调研、重复调研。
(二十七)注重调研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各科室、二级单位每年结合重点工作,确定至少1项重点调研课题(局领导可牵头参与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调研课题),调研结束后至少提交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十八)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基层调研结束后10日内完成调研报告,切实防止调而不研。调研报告要见数据、见结果,根据政策落地情况,及时修正调整、查漏补缺,提升政策精准性。聚焦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宣传
(二十九)加强宣传谋划。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局宣传工作,包括宣传、信息报送,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与重点媒体建立信息会商工作机制。各科室、二级单位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三十)强化审核把关。按照“谁的报道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审核,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对各自报送的信息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数据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科室(单位)落实信息员一审校、科室(单位)负责人二审校、分管领导三审校的审核程序。
(三十一)提升信息质量。按照“多报事,少报会,多报内容,少报形式”的原则,精减出席会议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新闻报道。政务信息要突出调查研究、典型经验、发展变化等,逻辑要严密、文字要简洁;新闻消息要见人见事,用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语言展示民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
(三十二)提高信息时效性。认真落实“每个工作日向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报送1条综合类信息,动态类、问题类信息随时报送”的要求,确有必要报道的重要会议、活动应提前安排宣传计划、撰写宣传稿件,结束后立即运转并于当日发布。动态类信息应于当日发布,综合类信息应于2—3个工作日内发布。
六、政务公开
(三十三)提高12345热线工单转办效率。及时关注工单信息提示,发现新工单第一时间接办,根据诉求内容转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办理。诉求事项涉及多个责任科室的,指定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共同办理。当日接单,当日完成转办。承办科室、二级单位应主动联系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工单,在接单后1日内申请退回并做好确认。
(三十四)加大舆情监管力度。完善建立舆情监管工作机制,收到舆情后1日内运转、处置,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局领导。
(三十五)定期全面梳理门户网站相关内容,按要求发布民政政策、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每季度首月组织更新完善各类动态、依法行政、行政职权运行流程与办事指南等栏目内容。
(三十六)及时处理网上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应当于收到留言或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