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政协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0079号提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9 09:4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王晓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对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近年来,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着力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大力推进养老领域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印发10余个政策制度,其中在《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制度中,均把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其中,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同时,系统谋划农村牧区服务养老服务工作,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揽子政策措施,靶向破除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障碍。

    二是合理布局服务设施。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瓶颈制约,主要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滞后。为加快破局,我市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为契机,同步加大投入力度,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行动,着力构建以9个旗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为中枢,51个苏木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N个嘎查村互助幸福院和服务站为基础的“9+51+N”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2个、互助幸福院51个、嘎查村养老服务站61个,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82%

    三是提升扩大服务质效。我市在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探索形成党建引领+流动服务(组建由党员、网格员、社工、村里年轻人组成的暖城助老志愿服务队,为农村牧区老年人提供探视巡访、助餐配餐、文体娱乐、心理咨询、理疗康复等服务)、以地养老+幸福积分(利用本村土地流转、合作经营所产生的效益,补偿建设就地养老中心,探索不出村口、不离故土、邻里照护、互助帮扶的服务新模式)、社会化改革+专业化服务(通过公建民营、国企经营等方式,将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养老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并延伸向社会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三室联建+医康养融合(将嘎查村养老服务站与周边卫生室、残疾人康复之家联动统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推动基层养老与医疗、康复资源充分融合)等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新机制新模式,极大提升了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政府投入不足,设施建设存在短板,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研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形势、使命任务和重要举措,认真加以推动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人生活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类给予救助帮扶。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继续实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重点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满足县域内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护需求,为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同时在县域内发挥服务辐射示范作用。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盘活设施资源,增强运行活力,赋予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实现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依托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开展定期巡访工作。合理确定巡访频次,结合实际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巡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是传承孝老爱亲家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开展讲敬老故事、做孝顺儿女好媳妇孝亲敬老之星等多种活动,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协调成立村级党员志愿服务队,与困难老年人结对帮扶,为老年人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困难,实现农村老年人小事不出门、小病不离村、难事有人帮

    四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更加注重向基层、农村、欠发达地区倾斜,强化相关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支撑,促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与其他制度有机衔接,增强制度之间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衔接配套。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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