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政协鄂尔多斯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1 09:4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孙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的特点规律,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回应了居民服务需求,促进了社区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深化五社联动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在市与9个旗区分别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77个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52个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初步搭建起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四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五社联动服务项目,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100余场,服务3万余人次,链接社会慈善资金260余万元,推动形成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牵引,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社工人才赋能支撑、社区志愿者深度参与、社会慈善资源有效助推的基层治理与服务新机制。

    二、促进社区智治

    一是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民发〔20227号),指导城镇社区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二是推动基层治理与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统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资源,形成智慧社区数据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三是大力推广使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康巴什区多多评·码上生活达拉特旗惠邻5G驿站等社区治理APP,提高治理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呼应好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新需求、新期待。

    三、制定居民公约

    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并向自治区上报了我市33个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家组从全区各盟市报送的335个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审核通过130个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我市17个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入选,入选数量位列全区第二。截至目前,全市735个嘎查村、258个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达到100%的覆盖率。

    四、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鄂尔多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实施方案》,将1208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月均薪酬达到4690元,全区最高,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二是贯彻《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2022年,发布城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120个,其中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数量30个,已录用高校毕业生人数38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44个,覆盖率57%,招聘高校毕业生23名。三是落实《鄂尔多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各旗区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经费由旗区财政承担,旗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市、旗区、街道(苏木乡镇)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感谢您对社区治理水平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智能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切实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今年重点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行动和暖城善治--微网格末梢治理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85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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