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3 17:05:00 作者: 来源:规划财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及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民政财〔2023〕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共收到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843万元,主要包括民政事业经费54万元;社区居委会建设经费132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引导资金177万元;社会救助协理员补助资金7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985万元;“三民”生活补助资金715万元;高龄津贴1524万元;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394万元;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206万元;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519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67万元。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绩效评价目标:通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困难群众救助、其他特殊群体生活补助、社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和社区养老服务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保障对象生活质量。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产出、效果、满意度”等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满意度”等二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到三级指标。
三、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各项目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分配建议,经局党组会研究。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建议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
1.民政事业经费54万元,其中:市民政局5万元,已支付;准格尔旗6万元,已支付;东胜区35万元,已支付23.4万元,剩余11.6万元,原因:用于无纸化办公项目,现试用中,待试用合格后支付尾款;鄂托克旗4万元,已支付;杭锦旗4万元,已支付。
2.社区居委会建设经费132万元,其中:达拉特旗60万元,已支付;杭锦旗40万元,未支付,原因:因锡尼镇胜利社区正在基层设施建设,按工程进度支付;康巴什区32万元,已支付。
3.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引导资金177万元,其中:准格尔旗24.5万元,未支付,原因:2022年购买服务已结清,2023年,购买服务在今年的一月份签订合同已经支付10%的前期费用,按合同进度支付,预计4月底支付完毕;达拉特旗42.2万元,已支付;东胜区18万元,已支付3.3448万元,剩余14.6552万元,原因:东胜区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济状况入户调查合同服务期为2022年8月19日—2023年8月18日,由于疫情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推后,所以支付服务经费也随着工作进度推后5个月;伊金霍洛旗17.6万元,未支付,原因:伊金霍洛旗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因2022年底伊旗疫情防控要求,未能按时开展定期核查工作,近期项目已完成,计划近期支付;鄂托克旗16.7万元,未支付,原因:上期项目合同未到期,待2023年6月23日项目到期后支付尾款,剩余资金用于购买新一期项目;乌审旗26.3万元,已支付;杭锦旗9.1万元,已支付3.12375万元,剩余5.97625万元,原因:按照合同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剩余资金用于购买新一期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鄂托克前旗21万元,未支付,原因:目前项目正在实施,预计于2023年4月底使用该资金的5万元支付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费,剩余16万元于2023年7月份支付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费;康巴什区1.6万元,已支付。
4.社会救助协理员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准格尔旗14.2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11.2万元,已支付;东胜区7.6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11.3万元,已支付;鄂托克旗6.8万元,已支付;乌审旗5.3万元,已支付;杭锦旗6.4万元,已支付;鄂托克前旗6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1.2万元,已支付。
5.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985万元,其中:准格尔旗718.32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837.71万元,已支付;东胜区410.54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292.55万元,已支付292.54万元,剩余0.01万元,原因:孤儿补贴先用其他结转资金和本级资金支付,剩余金额本月支付;鄂托克旗64.08万元,已支付63.48万元,剩余0.6万元,原因:剩余金额为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结转用于发放本年补贴;乌审旗227.02万元,已支付;杭锦旗264万元,已支付262.44万元,剩余1.56万元,原因:剩余金额为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结转用于发放5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鄂托克前旗160.54万元,已支付159万元,剩余1.54万元,原因:剩余金额为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预计于2023年5月使用该结余资金发放5月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康巴什区3.64万元,已支付;市福利院6.6万元,已支付。
6.“三民”生活补助资金715万元,其中:准格尔旗136.7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160.6万元,已支付;东胜区30.5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110.9万元,已支付;鄂托克旗83.2万元,已支付;乌审旗68.1万元,已支付;杭锦旗48.5万元,已支付;鄂托克前旗68.4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8.1万元,已支付。
7.高龄津贴1524万元,其中:准格尔旗344.4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373.1万元,已支付;东胜区236.3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178.3万元,已支付125.275万元,剩余53.025万元,原因:此指标旗财政近期下达,下一步将积极对接当地财政,计划近期支付;鄂托克旗89.2万元,已支付;乌审旗97.8万元,已支付;杭锦旗136.3万元,已支付82.543万元,剩余53.757万元,原因:2022年三、四季度补助资金先用市本级提前下达资金发放,造成自治区资金结余,预计本月支付;鄂托克前旗55.5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13.1万元,已支付。
8.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394万元,其中:准格尔旗87.8万元,已支付25.84万元,剩余61.96万元,原因:一是违建墓地整治台账未完善,待完善后拨付,二是公益性公墓项目正在实施,预计于6月底建成,需按进度付款;达拉特旗48.2万元,已支付0.225万元,剩余47.975万元,原因:一是因近年来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渐减少,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减少,针对以上情况,2023年未给达拉特旗安排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预算,二是整治违建墓地补助资金与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需按进度付款;东胜区36万元,已支付13万元,剩余23万元,原因:公益性公墓及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待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编制完成后付款,预计5月支付;伊金霍洛旗40万元,已支付38.325万元,剩余1.675万元,原因:一个乡镇正在提交申请报告及材料,待提交后将及时拨付整治违建墓地补助资金;鄂托克旗23.4万元,已支付9万元,剩余14.4万元,原因:统筹使用整治违建墓地补助资金,按整治进度支付,近期将拨付剩余资金;乌审旗86万元,已支付85万元,剩余1万元,原因:剩余金额为惠民殡葬补贴,因先使用结余资金发放造成此指标结余,计划近期支付;杭锦旗41.6万元,已支付22.6万元,剩余69.12万元,原因:整治违建墓地补助资金与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需按进度付款;鄂托克前旗30万元,已支付1.6825万元,剩余28.3175万元,原因:整治违建墓地补助资金部分已请款,月底前拨付,部分因苏木乡镇违建墓地整治台账未完善,待完善后拨付,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已对接财政请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康巴什区1万元,未支付,原因:建墓地整治项目正在实施,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9.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06万元,其中:准格尔旗315.9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315.7万元,已支付;东胜区163.4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133.5万元,已支付;鄂托克旗72.3万元,已支付;乌审旗95.1万元,已支付;杭锦旗33.7万元,已支付21万元,剩余12.7万元,原因:上年三、四季度补助资金先用市本级提前下达资金发放,造成自治区资金结余,预计下月支付;鄂托克前旗68.3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8.1万元,已支付。
10.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519万元,其中:准格尔旗181.7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229.1万元,已支付109.1万元,剩余120万元,原因:剩余资金已分配下达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需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东胜区190.4万元,已支付99.4065万元,剩余90.9935万元,原因:(1)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采购资金需验收后近期支付,(2)街道为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实施,计划近期将项目资金拨付街道,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伊金霍洛旗204.8万元,已支付144.8万元,剩余60万元,原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正履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后支付;鄂托克旗81.6万元,已支付57.6万元,剩余24万元,原因:剩余资金用于建设社区养老助餐点,上年受疫情影响,未完工,待完工后近期支付;乌审旗188万元,已支付108万元,剩余80万元,原因:剩余资金用于2022年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和助餐点补贴,按合同约定验收后支付,计划近期支付;杭锦旗162万元,已支付60万元,剩余102万元,原因剩余资金为巴拉贡镇向阳社区和锡尼镇团结社区为老餐厅建设资金和锡尼镇民乐社区、胜利社区、团结社区、建安社区、独贵塔拉镇向阳社区、巴拉贡镇向阳社区、吉日嘎郎图镇康兴社区、伊和乌素苏木摩林河社区八个为老餐厅的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运营补贴,正对接财政请款,近期支付;鄂托克前旗220.7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60.7万元,已支付。
1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67万元,其中:准格尔旗24.85万元,已支付;达拉特旗7.75万元,已支付;东胜区8.11万元,已支付;伊金霍洛旗8.9万元,已支付;鄂托克旗1.12万元,已支付;乌审旗6.74万元,已支付;杭锦旗2.76万元,已支付;鄂托克前旗6.75万元,已支付;康巴什区0.03万元,已支付。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申请、批准、拨付到各旗区及各项目实施单位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项目支出,没有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22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在保障我市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切实加快我市民生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现代化,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及时跟踪反馈民政信息,稳步提升统计数据准确率。二是通过对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协理员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补贴,不断深化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各类社会救助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落实鄂尔多斯市惠民殡葬政策。城乡“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需求得到保障,“三沿七区”范围内公路铁路两侧违建墓地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稳步推进苏木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妥善解决了迁移违建墓地出口问题和新增安葬需求。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高龄津贴、“三民”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特殊群体补贴政策,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五是支持各旗区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六是通过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兑现补助资金。
二是督促旗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根据旗区支出进度和资金结余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和转移支付金额。
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