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6:00    作者:秦汉元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2021年,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市全面依法治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引领政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到在法治建设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职责。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办理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在内蒙古考察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固定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订购相关法规学习教材,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确保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将普法教育与民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开展“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对照违纪干部案件,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利用“6.19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9.5中华慈善日”、“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救助管理相关政策等法律法规,营造了崇尚法治、维护法治、遵从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尊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意识。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文件管理工作,局办公室认真履行行文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股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对拟制发的文件,严格按照发文流程进行审核登记,经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主动公开。二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启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落实放管服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能,明确我局目前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三是深化“放管服”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数据同步实时互通,减少重复申报、审核。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对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印发宣传页,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准备申请材料,实现一次办结。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局办公室认真履行行文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科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向市政府法治办公室送审和报备的工作。

    (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政协决策水平。一是发挥法律顾问工作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工作中涉及信访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事项为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草拟、审查或修改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内部管理方面等法律文书,代理我局参加行政、民事等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的处理,同时举办法律讲座,解读民法典,为依法推进民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认真做好本部门重大决策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并对可公开的决策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公开。

    (八)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由于工作人员少,工作业务量大,设定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人专职人员有困难,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宣传手段相对单一,创新不足,还需不断创新方式,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四是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执法形式,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执法人员的指示培训更新滞后。五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

    三、2022年工作计划及措施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举措,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我市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利,权利服从法律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期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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