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制度规定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8 10:34: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天(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进行),全年不少于12天。要按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实施方案。中心组成员要按事先安排的题目,准备好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要有重点发言人,中心组成员要认真作好笔记,并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 

      二、坚持个人自学制度。局党组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拟订自学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中心组成员要按计划和要求阅读完规定的文章篇目,作好学习笔记。 

      三、坚持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相结合。要围绕民政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专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分配调研任务。要通过外出学习考察、深入基层调研等途径进行调查,从理性的高度对调查获得的素材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至少要撰写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坚持在学习中把握好阅读原著和有关教材、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和撰写论文五个基本环节。 

      五、不断探索和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坚持“请进来”、“走出去”、“走下去”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工作。中心组成员要根据需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要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采取党课报告会、读书会、知识讲座、请专家学者面授或组织观看视频、听录音等形式深入学习,坚持每年举办2次专题讲座。中心组每年要选择12个科室或支部现场学习办公,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六、着力突出“四个围绕”,使中心组学习更具针对性。一是围绕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团结、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来展开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来展开中心组学习;三是围绕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展开中心组学习;四是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来展开中心组学习。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 蒙ICP备1900435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7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477-8588223

    纪检组邮箱:mzjpzjjz@126.com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