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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荣获自治区实施 “妇儿两纲”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3-02-14 11:24:00    作者:吴凯强    来源: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文表彰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各项指标任务,立足部门实际,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妇女儿童教育工作有力推进。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制教育,联合配合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利用“三八”、“六一”“12.4”法制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契机开展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教解读。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和社会散居孤儿助孤助学捐资捐款活动,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儿童就学。

    二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工作稳步提升。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嘎查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现我市每个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26.73%,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达到3.12%,村委会中有妇代会主任比例达到97.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74.04%。

    三是妇女儿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发展福利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受发展成果。养老床位由2011年8000张提高到1.2万张。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全市高龄津贴惠及妇女40余万人次。2018年起,每年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惠及老龄妇女75万人次。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享受最低生保障政策的贫困妇女13003人,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贫困妇女有236人,最低生活保障中纳入未成年人3355人,特困保障纳入未成年人13人。

    四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先后出台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弃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以留守、困境“两类儿童”为重点保障对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之家”为重要服务平台,“家庭尽责、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基本工作机制的儿童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大幅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提高63%、86%;设置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1100余人。推动成立了市、旗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起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未保工作体系,建成未成年保护中心10个、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7个,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了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实施了政府购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困境儿童常态化提供精准精细的关爱保护服务。

    五是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加强了儿童之家建设,建成儿童之家”127处,配备了图书、期刊、报纸等4万册,棋类、球类等8种文体器材3760件,使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加强了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发挥,依托全市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内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开展心理咨询、问题辅导、亲子关系维系等社会工作项目,在2018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46场次,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7200余人次。同时,引导社工服务机构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和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心理支持、儿童政策宣讲、困境儿童慰问等系列活动,营造出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开展困难儿童、困难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贫困耳聋患儿人工耳蜗手术救助20人,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专项救助40人,2011-2020年投入助学救助金440多万元救助全市贫困家庭的大学生2400多名,救助脑瘫、自闭症患儿1000余人。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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