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11:24:00 作者:吴凯强 来源: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各项指标任务,立足部门实际,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妇女儿童教育工作有力推进。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制教育,联合配合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利用“三八”、“六一”“12.4”法制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契机开展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教解读。加强留守和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和社会散居孤儿助孤助学捐资捐款活动,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儿童就学。
二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工作稳步提升。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嘎查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现我市每个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26.73%,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达到3.12%,村委会中有妇代会主任比例达到97.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74.04%。
三是妇女儿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发展福利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受发展成果。养老床位由2011年8000张提高到1.2万张。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全市高龄津贴惠及妇女40余万人次。2018年起,每年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惠及老龄妇女75万人次。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享受最低生保障政策的贫困妇女13003人,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贫困妇女有236人,最低生活保障中纳入未成年人3355人,特困保障纳入未成年人13人。
四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先后出台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弃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以留守、困境“两类儿童”为重点保障对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之家”为重要服务平台,“家庭尽责、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基本工作机制的儿童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大幅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提高63%、86%;设置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1100余人。推动成立了市、旗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起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未保工作体系,建成未成年保护中心10个、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7个,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通了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实施了政府购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困境儿童常态化提供精准精细的关爱保护服务。
五是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加强了“儿童之家”建设,建成“儿童之家”127处,配备了图书、期刊、报纸等4万册,棋类、球类等8种文体器材3760件,使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加强了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发挥,依托全市“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内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开展心理咨询、问题辅导、亲子关系维系等社会工作项目,在2018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46场次,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7200余人次。同时,引导社工服务机构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和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心理支持、儿童政策宣讲、困境儿童慰问等系列活动,营造出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开展困难儿童、困难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贫困耳聋患儿人工耳蜗手术救助20人,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专项救助40人,2011-2020年投入助学救助金440多万元救助全市贫困家庭的大学生2400多名,救助脑瘫、自闭症患儿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