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09:54:00 作者:无 来源: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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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诚信告知,完善救助诚信体系建设
为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遏制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全旗社会救助领域推行诚信承诺告知制度,凡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和个人均要签署《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告知书》,主动告知申请或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相关内容,从源头防控不诚信求助,切实保障和维护真正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制度,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对于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守信行为实施容缺受理、先行救助、延长救助待遇、节日优先慰问、光荣榜公示等激励措施。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6个月保障渐退期。
三、加强信息核对,增强救助对象诚信意识
坚持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逢救必核”,充分运用社会救助核对平台,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已享受社会救助家庭人员进行公安、人社、不动产等方面进行信息比对,进一步核实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增强其诚信意识。
四、规范公示制度,实现救助透明阳光
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事项,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让提供虚假信息来骗取社会救助金的人员无处藏身,努力打造阳光救助。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将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契机,强化诚信宣传,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引导和激励守信行为,预防和惩戒失信行为,推动在社会救助领域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讲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