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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五项措施”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发布时间:2022-05-18 09:18:00    作者:闫驰    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要求,在保持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一是抓好保兜底政策落实严格遵循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度不减,促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确保5年过渡期内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市脱贫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截至4月底,纳入低保11462195纳入特困供养147人。 

      二是健全完善临时救助机制。遭遇突发困难、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对象启动临时救助快速反应机制简化审核审批流程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适时启动一事一议审批,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先行救助,救助后补充资料。截至4月底,在脱贫人口中给予临时救助122人。 

      三是精准实施渐退期政策对已纳入低保的脱贫户经测算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落实分类分档低保退期政策,对家庭成员通过灵活就业、外出务工、自助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脱贫人口中通过产业帮扶、股息分红等方式实现增收且家庭人均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给予6-12个月渐退期,并按工作流程发放渐退期告知书。经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退出条件的重新给予低保认定。截至4月底,共有517人享受低保渐退期政策。 

      四是强化低收入动态监测预警。加强与乡村振兴、住房和城乡建设、医疗保障、教育体育部门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比对,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新增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截至4月底,全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数据111543户,2493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五是加大对困难人群排查力度。对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按单人户全部纳入到低保保障范围,截至4底新纳入5人。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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