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8 09:17:00 作者:杨冬 来源:社会事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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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摸清全市“助康工程”项目保障对象康复辅具和手术需求底数,提高辅具适配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助力残疾人康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助康工程”项目需求筛查的通知》(内民政办字〔2022〕34号)要求,全市开展“助康工程”项目需求筛查工作。
此次筛查的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有假肢、矫形器或助行类、听力类、视力类、生活及护理类等康复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以及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本次筛查由各旗区民政部门组织苏木乡镇、村等各级民政助理或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助康工程”项目每年7月底前申报一次,采取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定点机构提供服务的资助程序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