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13:07: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各旗区民政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4年4月8


    鄂尔多斯市“五社六站融合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民政部支持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民函〔2023〕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民政基层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五社联动、六站融合”发展为抓手,推进民政服务站点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联,加强“老小困残”服务体系统筹整合,切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助力提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水平。

    (二)工作目标。聚焦“老小困残”群体需求,以项目为牵引,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的思路,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救助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站共建共用、一体化运行,打造“一站式”民政综合性服务平台,统筹整合“老小困残”服务和资源,建立“五社六站”基层治理服务机制,推动形成“体系更加健全、机制高效融入、服务不断延伸、群众更加幸福”的工作局面。到2024年6月底前,每个旗区打造完成1—2个苏木乡镇(街道)“五社六站”试点,融合服务覆盖周边3—10个城乡社区,初步形成“五社六站”经验做法;力争2025年底前,“五社六站”工作全面推广,站点建设实现77个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服务延伸更多城乡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平台建设与运行。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站)与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救助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站等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服务互联,建立形成“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

    1.加强阵地建设。以“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为设置范围,统筹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助餐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资源,合理设置“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提供设施设备等。积极推动“五站”功能场所与新建养老服务中心(站)同规划、同建设。

    2.明确功能定位。“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遵循“民政指导监督、社会力量运营、服务一体开展、质效同步提升”的原则,以“老小困残”为重点服务对象,突出整合优化作用,承担现有养老服务中心(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救助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站的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实施服务项目、完善信息建设、链接多方资源、提供志愿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专业咨询等。

    3.建立运行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创新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能力》(鄂党办字〔2021〕58号 )有关要求,建立“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架构。设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一般由苏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兼任主任,旗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苏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成员一般由“六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二)推行“六有”标准化运作

    1.有专职人员。“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通过项目化运作,结合服务内容和项目资金量,至少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人应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2.有工作场所。统筹辖区阵地资源,采用独立或混合办公形式,一般在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置“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

    3.有标识标牌。参照“暖城颐养”标牌色调、字体等要素进行设计,并在室内张挂“‘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标识,同时挂设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标识牌。

    4.有规章制度。建立“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保密管理、信息管理、定期培训、服务对象投诉处理等相关制度。

    5.有操作规范。整合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服务规范指引,结合“主动进站”和“外展入户”两种形式,制定形成“五社六站”服务操作规范指引。

    6.有效果评价。制定“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建立项目承接单位“红黑”名单,实行奖惩制度。

    (三)推动开展融合服务。“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充分运用“五社联动”工作法,推行“进站+上门”服务形式,主要开展以下服务:

    1.定期开展分散特困、低保、低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重残、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入户探访服务,全面掌握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联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提供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上门照护等“六助一护”养老服务

    2.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全面摸底掌握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成长辅导、权益维护、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

    3.定期摸排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基本情况,全面掌握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提供心理慰藉、能力提升、社会支持等社会工作服务;

    4.建立老年人探访照护、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低保家庭生活不能自理访视照料等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联动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嘎查村(社区)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针对困难群众需求,通过开发慈善项目、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开展分层分类救急救难帮扶活动,支持公益慈善组织为低收入家庭生活中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积极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五社六站”服务提供外部支持

    6.苏木乡镇(街道)以及城乡社区严禁将本级政府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执行。

    (四)推进完善“四库”建设。“五社六站”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四项基本信息库建设,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召开对接会,助推服务精准化、精细化。

    1.通过日常需求调研、探访关爱,建立服务对象需求库;

    2.结合服务对象个性化、群体性需求以及突发事项,建立重点项目库,引导开展专项服务;

    3.整合辖区优势资源,绘制资源地图,建立辖区资源库

    4.协助旗区民政部门建立项目人才库

    要建立以需求库为依托、项目库为引导、人才库为支撑、资源库为助推的项目运行机制。

    三、实施程序

    (一)前期准备(2024年3月—2024年4月)。各旗区民政局要协同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工作调研,全面掌握设施建设、人员构成、服务群体等基本情况,提前谋划“五社六站”试点以及后续全面覆盖实施的具体思路,认真做好前期试点申报、项目招标采购等程序。

    (二)试点开展(2024年5月—2025年4月)。到2024年6月底前,各旗区完成至少1个试点阵地打造,推动“五社六站”试点项目全面启动,融合服务逐步有效覆盖服务对象,初步形成“五社六站”试点经验。到2025年4月底前,试点项目服务与绩效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三)总结推广(2024年6月—2025年12月)。分两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在初步形成“五社六站”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在全市推广运用,推动“五社六站”工作以项目化形式,在苏木乡镇(街道)全面启动实施。第二阶段在“五社六站”服务在全面覆盖苏木乡镇(街道)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五社六站”服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统筹推进“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制定本地区本年度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项目人才库,加强日常指导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一体化”服务阵地统筹、“五社六站”项目实施、“老小困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统筹。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中用于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购买服务资金对“五社六站”服务项目实施给予补助。各旗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延伸拓展项目服务内容、匹配项目资金。同时,要充分整合本地区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探索建立多领域资金捆绑使用机制,支持“五社六站”服务项目实施。要以全国社区基金会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多元化可持续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资金撬动,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参与。

    (三)加强创新实践。加强“五社六站”服务机制总结提炼,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最新成就,着力打造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互助、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品牌项目,努力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各旗区民政局要依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结合“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时间节点,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儿童关爱保护、公益慈善等工作的浓厚氛围。


    相关解读:鄂尔多斯市 “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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