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政协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3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7 09:2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包德博信其木格: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杭锦旗塔然高勒设乡工作的提案》(第0130号)已收悉,我局第一时间同代表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对于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工作要求,建立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制度,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中长期调整方向和重点、行政区划调整安排方向及贯彻执行情况等按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设立镇、街道的标准和申报审核程序执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方案,逐级上报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审核。

    鉴于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设立镇、街道标准、申报审核程序有所调整,行政区划工作配套制度及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待新的申报审核相关文件出台后,自治区按照上级文件对相关细则进行重新修订补充。

    经与自治区民政厅请示,关于加快杭锦旗塔然高勒设乡工作暂缓,待相关文件重新修订出台后,杭锦旗按照新的设街道办事处标准、申报审核程序文件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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