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7 09:15: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鄂托克旗人大:
就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阿尔巴斯行政区划调整,提高行政运行效率的建议》(第52106号)已收悉,我局第一时间同代表团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对于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工作要求,建立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制度,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中长期调整方向和重点、行政区划调整安排方向及贯彻执行情况等按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设立镇、街道的标准和申报审核程序执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方案,逐级上报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审核。
鉴于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设立镇、街道标准、申报审核程序有所调整,行政区划工作配套制度及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待新的申报审核相关文件出台后,自治区按照上级文件对相关细则进行重新修订补充。
经与自治区民政厅请示,关于协调推进阿尔巴斯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暂缓,待相关文件重新修订出台后,鄂托克旗按照新的设街道办事处标准、申报审核程序文件要求实施。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