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01 16:45: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阿日古娜代表:

    您的《关于增设塔然高勒乡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规定,在杭锦旗增设塔然高勒乡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早在2017年曾就此项工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民政厅等相关厅局赴杭锦旗进行了实地调研,但未作出批复。此后,2018年、2019年由于行政机构改革原因,自治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暂停实施。近期,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期间暂缓行政区域规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18号),为切实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明确自202071日至1130日,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暂缓组织实施。

    下一步,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尽快批准杭锦旗增设塔然高勒乡。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0921

      

    (联 人:苏浩

    联系电话:0477-8507909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 蒙ICP备1900435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7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477-8588223

    纪检组邮箱:mzjpzjjz@126.com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