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15:33:00    作者:王颢雯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政法治建设为目标,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创新形式,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3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市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同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和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全面完成。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确保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局长统一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将依法治市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并列进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依法治市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二)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上讲堂、领导干部考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引领,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将《鄂尔多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截至202311月,共学习10余次,切实增强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教育。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利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法律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干部职工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置法治教育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等,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打造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优势,通过社工、婚姻登记窗口、村(居)委会公开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派发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把握现行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殡葬等民政惠民政策,提高民政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普法教育良好氛围。三是利用大型活动日,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等纪念日和宣传日的宣传作用,大力普及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等程序,待集体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我局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三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由律师事务指派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讲座、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在我局开展讲座一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十余份。

    (五)巩固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按规定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各级民政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完备度、精确度。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持续推进婚姻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于加强,由于受客观因素制约,致使法治宣传有时流于形式,效果不太理想。二是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没有找准民政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遵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需要今后继续加强学习,巩固学法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进一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执法检查结果传布如实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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