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7 14:59:00    作者:王颢雯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行业指导和安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不断加强民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抓紧抓实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验遗留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现将工作情况函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实学习教育全覆盖。市民政局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党组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等重要论述列入集中学习计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入心入脑,各项工作快速落实、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学习5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政安全生产工作4次,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2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2场次;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等电视专题片20多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30多场次。

    (二)抓实责任落实全覆盖。市民政局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红线,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鄂尔多斯市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其中,并配套制定《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要点》,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市民政局主要领导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常态化、不间断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监督指导。制定《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清单》,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三)抓实隐患排查全覆盖。紧密结合民政安全生产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扎实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制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消防部门联合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工作包联指导机制》,与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联合制定《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养老服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领域、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10余次,发现隐患问题19个,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抓实督导检查全覆盖。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经常抓、严实查”工作实效,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抓好抓实“一老一小”民政重点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 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0余份工作方案,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电燃气安全、房屋设备安全等进行深入检查。各相关业务科室通过电话抽检、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调度检查,以常态化督查检查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质量。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调研工作对各旗区落实民政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0余轮次,抽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30多所,业务科室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抽查20余次。

    (五)抓实建章立制全覆盖。市民政局坚持把“治本重于治标”的理念融入安全防护全过程,制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工作包联指导机制》《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等系列机制制度,逐步形成涵盖监督管理、检查巡查、事故督导等内容的民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订《鄂尔多斯市民政服务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旗区民政部门制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手册,强化日常监测、预警响应、协调联动,不断加强源头防控、薄弱环节监管和重点领域防范,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旗区民政局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民政部门在安全方面承担的职责不是很清楚,主动抓安全管理的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民政服务机构还存在应急预案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基础条件还有差距。部分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条件比较简陋、设施落后,整改难度大、周期长,存在安全隐患。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民政服务机构没有把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到实处,没有将责任靠实到个人头上,导致一些制度和规定形同虚设。

    (四)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够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问题隐患找得不准、查得不实。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部署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宣讲。

    (二)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联系包干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分片包干、相对固定”原则,落实每家民政服务机构民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度。

    (三)健全民政服务领域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每季度进行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例会,根据工作任务变化、季节气候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四)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各民政服务机构均需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分别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不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级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相关工作预案,明确启动程序、工作力量组成、工作流程设置、工作目标要求,并积极参与市级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工作。

    (六)持续开展民政服务领域既有建筑(自建房)排查整治。按市自建房排查工作专班及消防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七)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引导使用管道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等器具和配件。

    (八)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达标创建。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行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检查维保制度。

    (九)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严把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原料收储质量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教育、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民政服务机构存在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服务人员资格培训。探索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人机制,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设置1名安全管理人,且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十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级确定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检查方式,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评估+执法+服务”等跨部门监管方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指导问题隐患的整改。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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