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09:15:00    作者:刘向前    来源:规划财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活动管理方法。 

      (十二)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市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局)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 、机关党委 。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中心(鄂尔多斯市儿童福利院)、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保护中心)、鄂尔多斯市福利彩票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详细情况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585.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533.60万元,减少72.24%,变动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转移支付资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518.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599.95万元,减少72.57%,变动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转移支付资金。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58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160.9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22.08万元;支出总计5,585.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61.02万元,结余分配11.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4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369.73万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16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8.29万元,占98.74%;其他收入52.62万元,占1.26%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36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08万元,占24.83%;项目支出4,029.94万元,占75.17%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18.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10.42万元;支出总计5,518.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00.8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104.22万元,下降27.6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2万元,占36.34%;项目支出2,256.31万元,占63.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4.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6,574.43万元,下降82.38%,变动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万元,决算支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派驻纪检组差旅次数减少。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上级AK替代工程款,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05.6万元,决算支出4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存在预算外其他财政业务科室资金,如包联驻村经费、AK替代工程经费。

      2)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45万元,决算支出10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3)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78万元,决算支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464万元,决算支出1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包含转移支付资金。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3.54万元,决算支出5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2.64万元,决算支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8.39万元,决算支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5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做实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追加。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4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死亡抚恤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追加。

      10)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102万元,决算支出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足额保障儿童在养护、治疗、保育、教育、康复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908.85万元,决算支出63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收回200万元,剩余部分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12)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1371万元,决算支出10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存在转移支付资金。

      13)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上年结转的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14)临时救助(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88.15万元,决算支出34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未到期,还有部分合同款未支付。

      1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142万元,决算支出7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足额保障城镇特困人员医药费的支出,剩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8615.7万元,决算支出8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包含转移支付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8.38万元,决算支出2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13万元,决算支出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6.29万元,决算支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时上浮10%及人员变动。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8.54万元、津贴补贴309.33万元、奖金3.58万元、绩效工资3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09万元、住房公积金5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1万元、离休费39.58万元、退休费36.33万元、抚恤金144.92万元、生活补助7.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公用经费24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5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取暖费89.83万元、差旅费3.52万元、维修(护)费0.71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劳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6.37万元、福利费1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1万元。,较上年减少7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12万元,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的5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预算的68.3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9%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4万元,占82.36%;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占17.7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4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车险购买,车辆燃油费,车均运维费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辆数量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1万元,接待24批次,共接待166人次。主要用于上下级对接工作工作人员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1,054.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2.64万元,下降65.73%,变动原因:存在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1,77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2.66万元,下降32.47%,变动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类支出决算1,773.63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孵化等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9个,实施项目19个,完成项目1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029.9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820.3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4.62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9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3.52万元,比2020年减少62.50万元,降低4.0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26万元,比2020年增加151.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41万元,比2020年减少374.92万元,降低39.79%,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次数及金额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8万元,比2020年增加29.97万元,增加14.1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考察调研、公务接待等业务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原因是无新增;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有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225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 ”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经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孵化等业务工作经费2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6.31万元。对0个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资金均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 ”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经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孵化等业务工作经费5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保证受保障的弱势群体真正受益,提升城乡低保人员满意度。增加公众办事效率,节约公众办事成本,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保证公众信息系统使用率,减少群众办事难度,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办公效率,缩短服务里程,提升社会赞誉度,按时完成专线搭建,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工作经费结转。

      2.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联合组织、扶贫部门开展了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以及嘎查村干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举办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暨街道社区主任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累计培训500人次以上,有效提升了基层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全市有2个旗区被确定为全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个嘎查村被确定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验点,在全区民政2021年度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相关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工作经费结转。

      3.养老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养老服务的组织、制度、资金、技术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成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养老服务发展奖补制度、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等政策举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工作经费结转。

      4.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维护保障并妥善调处盟市、旗区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区划界线附近居民满意度到达70%左右。按时开展边界联合检查,维护边界地区平安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工作经费结转。

      5.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孵化等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孵化等工作,培育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监督社会组织财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值设置有误或存在更加便捷有效的宣传方式,原因为对绩效指标设置理解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减少工作经费结转。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具体报告如下: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20870万元,包含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10万元;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80万元;高龄津贴5470万元;惠民殡葬补贴资金14万元;三民人员供养补助经费88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62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608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30万元;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经费25万元;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经费20万元;养老服务工作经费30万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培育孵化等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慰问费49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340万元;购买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弃儿童养护医疗康复专业服务经费490万元;购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108万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78万元;养老服务项目经费1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绩效评价目标:通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困难群众救助、其他群众生活补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等的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产出、效果、满意度等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细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满意度等二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三级指标。

      三、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各项目均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分配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建议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20870万元,其中对旗区转移支付资金19904.1万元,本级留用965.9万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本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全年执行20438.71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34.61万元,执行率55%,剩余未支付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弃儿童养护医疗康复专业服务项目需按合同约定付款。对旗区转移支付19904.1万元,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通过对困难对象和其他群众的综合调查来看,我市各类补助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各项补助发放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其他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均达到了规定要求。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总体效果良好,有效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其他群众生活水平、质量,使群众均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于构建我市和谐社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督促指导各旗区扎实开展各类保障工作,确保准确认定救助、补助对象。

      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0477-8588229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 蒙ICP备1900435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7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477-8588223

    纪检组邮箱:mzjpzjjz@126.com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