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13:57: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活动管理方法。  

    (十二)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市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民政局现有内设科室8个,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区划地名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低保办。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局部门决算包括: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鄂尔多斯市救助管理站决算。

    1.鄂尔多斯民政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鄂尔多斯民政局(本级)人员情况:行政编制数18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事业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

    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人员情况:事业编制数25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

    鄂尔多斯市救助管理站人员情况: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鄂尔多斯市救助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963.2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8.78万元,主演原因为:补贴项目标准增加及业务量增加,造成收入支出增加。

    2020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328.99万元,比上年减少236.67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各方面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95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963.2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0.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6.21万元;支出总计7954.7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9.6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37.84万元,增长3.08%;支出总计增加237.84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增加,造成收入支出总计增加,三是困难群众等补贴项目标准增加,造成收入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14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3.28万元,占97.4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4.95万元,占2.59%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22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52万元,占25.13%;项目支出4660.62万元,占74.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22.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9.66万元;支出总计7622.94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92.0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60.56万元,增长7.94%;支出增加560.56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一是业务量增加,造成收入支出总计增加,二是补贴项目标准增加,造成收入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52万元,占40.66%;项目支出1961.07万元,占59.34%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4.01万元(基本工资238.64万元、津贴补贴349.42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6.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5万元、住房公积金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5.08万元(离休费39.58万元、退休费36.59万元、抚恤金96.28万元),较上年减少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公用经费3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5万元、印刷费5.2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2.48万元、电费5.65万元、邮电费6.42万元、取暖费137.16万元、差旅费31.82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培训费19.55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劳务费91.23万元、委托业务费77.93万元、工会经费6.18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9万元,较上年增加8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预算的7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93.0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31.96%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三是严格按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5万元,占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占16.6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院购买业务用车用于接送孤儿上下学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福利中心购买校车只支付定金3万元,剩余尾款2021年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车均运维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79万元,接待17批次,共接待14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盟市和旗区检查学习汇报交流工作人员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是次数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9个,共涉及资金20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三民生活补助资金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均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三民”、高领老年人、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了困难人群的生活质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三民生活补助资金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等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97万元,执行数为6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范了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了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不断完善,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兑现救助金。二是督促指导各旗区扎实开展各类保障工作,确保准确认定救助、补助对象。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97

    609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097

    6097

    10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不断完善,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完成我市全年支付计划,满足全市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需求,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城乡低保人员

    5

    应保尽保

    100%

    5

     

     

     

     

    城乡特困人员

    5

    应保尽保

    100%

    5

     

     

     

     

    临时救助

    5

    应救尽救

    100%

    5

     

     

     

     

    孤儿

    5

    应保尽保

    100%

    5

     

     

     

    质量指标

    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社会化发放率

    5

    ≥95%

    100%

    5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5

    ≥95%

    100%

    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资金发放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成本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

    5

    实现与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稳步提高

    100%

    5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5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

    100%

    5

     

     

     

     

    临时救助水平

    5

    不低于上年

    100%

    5

     

     

     

     

    孤儿集中供养保障标准

    5

    2200元/月

    100%

    5

     

     

     

     

    孤儿分散供养保障标准

    5

    1800元/月

    100%

    5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5

    有所提升

    100%

    5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5

    进一步完善

    100%

    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救助可持续时限

    5

    救助可持续时限

    长期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5

     

     

     

     

    公众满意度

    5

    公众满意度

    ≥95%

    5

     

    总分

    100

     

     

     

     

    2. “三民”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11万元,执行数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保障文革三民基本生活,解决了文革三民生活困难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兑现救助金。二是督促指导各旗区扎实开展各类保障工作,确保准确认定补助对象。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民”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三民”生活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11

    91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11

    911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用于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内人党”事件被打致残、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农民、牧民(简称文革“三民”)发放生活补贴的项目,保障“三民”的最低生活需求

    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保障文革三民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1600人

    10

    ≥1600人

    100%

    10

     

     

     

    质量指标

    应保尽保

    10

    应保尽保

    100%

    10

     

     

     

    时效指标

    及时

    10

    及时

    100%

    10

     

     

     

     

    及时

    10

    及时

    100%

    10

     

     

     

    成本指标

    在城镇低保的标准上增加458元

    10

    在城镇低保的标准上增加458元

    100%

    10

     

     

     

     

    ≤911万元

    10

    ≤911万元

    100%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果显著

    10

    效果显著

    10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有效

    10

    长期有效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5

    ≥95%

    100%

    5

     

     

     

     

    ≥95%

    5

    ≥95%

    100%

    5

     

    总分

    100

     

     

     

     

    3. 高龄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461万元,执行数为5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规范了城乡低保政策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真正受益,补助切实做到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覆盖,确保老年人老有所依。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兑现救助金。二是督促指导各旗区扎实开展各类保障工作,确保准确认定补助对象。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高龄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高龄津贴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461

    546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461

    5461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问题,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确保老年人老有所依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75-79岁以上老年人

    5

    ≥15000人

    100%

    5

     

     

     

     

    80-99岁以上老年人

    5

    ≥20000人

    100%

    5

     

     

     

    质量指标

    75-79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率

    5

    ≥90%

    100%

    5

     

     

     

     

    80-99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率

    5

    ≥90%

    100%

    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资金放放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成本指标

    高龄津贴标准75-79岁

    10

    100元/月

    100%

    10

     

     

     

     

    高龄津贴标准80-99岁

    10

    150元/月

    100%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老年人生活水平情况

    5

    有所提升

    100%

    5

     

     

     

     

    老年人的获得感

    5

    进一步增强

    100%

    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10

    有效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100%

    10

     

     

     

     

    公众满意度

    10

    ≥95%

    100%

    10

     

    总分

    100

     

     

     

     

    4.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843万元,执行数为3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困难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兑现救助金。二是督促指导各旗区扎实开展各类保障工作,确保准确认定救助、补助对象。三是加快推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843

    3843

    1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3843

    384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困难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5

    ≥8000人

    100%

    5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5

    ≥23000人

    100%

    5

     

     

     

    质量指标

    困难残疾人覆盖率

    5

    应保尽保

    100%

    5

     

     

     

     

    重度残疾人覆盖率

    5

    应保尽保

    100%

    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资金发放及时性

    5

    及时

    100%

    5

     

     

     

    成本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5

    1200元/人.

    100%

    5

     

     

     

     

    城镇重度一二级(非低保)

    5

    4000元/人.

    100%

    5

     

     

     

     

    城镇重度一二级(低保)

    5

    2800元/人.

    100%

    5

     

     

     

     

    农村重度一二级(非低保)

    5

    3000元/人.

    100%

    5

     

     

     

     

    农村重度一二级(低保户)

    5

    1800元/人.

    100%

    5

     

     

     

     

    城镇精神智力3.4级(非低保)

    5

    3000元/人.

    100%

    5

     

     

     

     

    城镇精神智力3.4级(低保户)

    5

    1800元/人.

    100%

    5

     

     

     

     

    农村精神智力3.4级(非低保)

    5

    2000元/人.

    100%

    5

     

     

     

     

    农村精神智力3.4级(低保户)

    5

    1200元/人.

    100%

    5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活质量提高,促进社会和谐

    5

    效果明显

    100%

    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补贴政策持续对残疾人产生影响

    5

    长期

    100%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2.5

    ≥95%

    100%

    2.5

     

     

     

     

    公众满意度

    2.5

    ≥95%

    100%

    2.5

     

    总分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通过对困难对象和其他群众的综合调查来看,我市各类补助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各项补助发放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其他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均达到了规定要求。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总体效果良好,有效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其他群众生活水平、质量,使群众均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于构建我市和谐社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万元,比2019年增加65.77万元,增加76.5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3.8万元,比2019年增加93.98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7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6.02万元,2019年增加1278.12万元,增长495.59%,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采购康复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2.33万元,比2019年减少312.62万元,减少24.91%,主要原因是:压缩市民政局本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经费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9辆,主要是用于接送社会福利院孤儿上下学,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儿童,彩票站点的检查,困难群众入户调查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0477-8588229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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