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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 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31 11:25:00    作者:王颢雯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得还不够透彻。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机制,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局领导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专题研讨发言。做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反复学、持续学、深入学。二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对标创建工作方案》,已于8月24—26日赴江苏省无锡市民政局,对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相关工作的思维理念、政策制度、方式方法、体制机制进行了考察学习。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先后赴各旗区开展调研督查共6次,深入了解掌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整治情况、疫情防控工作等,进一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明确思路、找准方向、凝聚合力、夯实举措。

    2.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重要论述纳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局领导带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重要论述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别于2月22日和9月22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党组书记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作部署安排。三是在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全面总结了2021年民政工作,明确了202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四是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长期坚持在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报告中陈述自己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总结中的重要内容。五是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六是结合当前形势,聚焦民政领域,严格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形成了《市民政局2022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七是制定了《市民政局意识形态领域应急预案》,增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和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增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印发了《2022年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3月4日市社会组织党委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具体举措。9月29日在市委党校召开了鄂尔多斯市市管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培训社会组织120家。落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和随机抽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通过社会组织网站和鄂尔多斯社会组织报等渠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了教育引导。

    3.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养老业务工作政策文件汇编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逐项学习研究。同时印发至旗区民政局,提高了全市民政系统负责养老业务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研究拟订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每个街道建设一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的工作任务。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3个,覆盖全市26个街道和256个社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三是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的支持鼓励政策,2022年度建设和运营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已建成的2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有20个实现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委托运营。四是推动“五社联动”项目实施,加大培育居家养老类社会组织力度,全市居家养老类社会组织达到51家,发挥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支持作用。五是制成了《鄂尔多斯市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优惠保障政策清单》,常态化、定期化在市、旗区民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养老机构的公示公开栏、宣传屏进行公示宣传,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养老服务业扶持激励政策的知晓度。在民政厅网站、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养老服务扶持激励保障政策解读、在线问答相关简报信息7期,及时准确发布、宣传了养老机构扶持保障政策。与市电视台“银发时光”达成协议,开设了养老服务政策宣教专题节目。摄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宣传片,突出对鄂尔多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宣传报道,提升社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制定了2022年度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计划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提升行动计划,并将其列入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行动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共计786人开展了培训,通过“以点带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机构以优质专业的护理服务“吸引”老人入住,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共计1200人次,提前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4.城乡低保兜底保障水平相对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主要针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两项衔接工作任务、业务流程规范等内容开展培训。由于拟培训人员数量较多,因各旗区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各项培训事宜已筹备完毕,我局将视疫情情况组织实地或通过视频开展培训。二是我市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900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为7800元·人·年(65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从2021年的71.4%提高到72.2%,较上一年增长0.8%,形成正增长趋势。三是对标无锡市民政局,通过线上交流学习了救助工作城乡统筹先进典型经验。

    5.党组对推进殡葬领域改革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2022年第6次会议听取今年殡葬改革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强调事务科要督促旗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已起草《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印发;三是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对接,探讨如何规范历史性集中埋葬点、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等相关事宜。四是达拉特旗殡仪馆于3月1日投入运营,准格尔旗殡仪馆于6月底投入运营。五是今年计划新建8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我局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每个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50万元,共拨付466万元。截至目前,已建成4个,正在建设4个,预计年底前建成。六是待全国疫情得到控制,再赴全国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已完成“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旗区遇到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时,届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整治工作。已重新调整划分我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报自治区民政厅,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后认真贯彻落实。已制作绿色文明殡葬公益专题广告,于3月15日在电视台、电台部分频道开始播放,播放一年。各殡仪馆已在最显著的位置设立宣传设施,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并印发《致逝者家属的一封信》1000余份。同时,利用清明节祭扫,大力宣传绿色殡葬,文明祭扫。

    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集体决策制度,2022年已召开党组会议28次,局务会议2次,严格执行事先充分沟通、会上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规定,党组会议记录由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存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市民政局市局党组会 局长办公会 局务会和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鄂民发〔2022〕29号),严格界定议定内容,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三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并印发《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鄂民发〔2022〕27号),进一步明确会议研究范围。市救助服务中心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议,提高了对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掌握度,强化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意识,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救字〔2022〕3号),今后将持续提高集体决策认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求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不到位

    7.对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系统性强化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妇联《关于联合开展已建成儿童之家情况摸底和新建儿童之家需求统计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全市已建成的50处“儿童之家”的调查摸底,形成了整改提升计划。未设置阳光书吧、儿童乐园、儿童活动室、科普活动室、科学实验室、书画室、图书阅览室等活动区域的9个“儿童之家”已全部完成了整改提升任务,困境儿童照料监护的“前沿阵地”得到进一步巩固。三是印发《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政策宣讲9轮次,督促困境儿童家庭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22户,签订留守儿童三方委托监护协议32人,走访慰问困境儿童332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物品共计26万余元。四是根据需求,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提供困境儿童精准识别、政策宣传、救助救济、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服务,直接服务困境儿童4300余人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办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水平进行评估,提高了关爱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政府购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全面推进精准识别、定期巡访、政策宣传、救助救济、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服务落实。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建设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46个,实现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60%的目标,超过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到2025年,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2022年,已建成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7个覆盖率实现100%,提前超额完成任务。通过选拔、选派等方式,配齐了83名儿童督导员(苏木乡镇街道)和991名儿童主任(嘎查村社区),并将详细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置覆盖率100%。订制《儿童福利工作常用法规资料汇编》《儿童督导员工作手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等培训教材,儿童督导员以市为单位、儿童主任以旗区为单位,组织集中授课,推动基层儿童骨干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息排查、定期巡访、监护督导、事项代办等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在院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进行了评估,同时市福利中心针对儿童开展定期和个别化等效果评估。十是加大康复人员培训力度,市社会福利中心组织儿童康复人员线上培训2次、业务自学4次,组织业务社工专业学习1次。十一多渠道链接社会资源,正向康巴什区残联、卫健委申请将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邀请市妇幼保健院专业康复人员对孤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同时,全面总结2019年至2022年(第一轮)政府购买“孤弃儿童、城镇特困人员养护等服务”经验、谋划新的需求、购买新的服务为契机,强化康复师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康复人员专业素质、服务能力、工资待遇。

    8.主动为民服务意识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最新政策理论学习,2022年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坚持党组成员提前学习、会上讲学的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要走出去学先进,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对标创建工作方案》,已于8月24—26日赴江苏省无锡市民政局,对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相关工作的思维理念、政策制度、方式方法、体制机制进行了考察学习。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先后赴各旗区开展调研督查共6次,深入了解掌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三沿七区整治情况、疫情防控工作等,进一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明确思路、找准方向、凝聚合力、夯实举措。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动态管理,按季度开展信息比对工作。

    9.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专业能力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三是分管领导、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引领民政事业发展有差距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每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实地参观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8次,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二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鄂民党发〔2022〕7号),局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3轮,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时间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党组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同时在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1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2次。二是在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发出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对困难群众、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养老和儿童服务机构、各市直机关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三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鄂民党发〔2022〕8号),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党建工作,并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2022年党建重点工作,形成工作计划;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根据党委会议召开情况和部署内容,均已制定印发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将各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当中,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查。目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已于4月14日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年底前将再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工作。紧扣民政工作主题,以党日活动联动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探索“党建+民政”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促进民政业务工作提质增效。比如:福彩中心党支部开展“深入销售一线”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全市销售站开展调研、提供服务;救助中心党支部开展“情暖童心,爱暖寒冬”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赴达拉特旗对困境儿童开展慰问等。八是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机关党委委员,培训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党务公开等党建工作业务内容,意在提升党务工作者党建政策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已在督查检查制度中规定督查后的情况汇总和通报工作,并规定检查督查结果与年度优秀党组织评选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挂钩。8月19日,已对接市委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将党员党籍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中。

    12.研究指导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引导推动社会组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未组建党组织的部分市管社会组织进行梳理排查,印发《关于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部分市管社会组织的通知》,明确了选派范围、选派原则、选派条件及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07人。二是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党建指导员业务培训计划,将党建指导员等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列入市委主体培训班次,已于9月底联合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举办一期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培训班,培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党员、党务工作者680人次,切实提升党建指导员业务能力。9家社会组织通过联合组建和单独组建的方式全部完成了支部的组建工作,市社会组织党委已经将支部审批全部程序履行完毕。对存量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完善党建工作台账,对具备组建条件的,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截至目前,市本级57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10.9%。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五同步、五嵌入工作法”,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督促同步完成党组织的建立。同时,将社会组织党建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组织实施“五社联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度全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完成了居民需求调研任务,精准掌握了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吸引和稳定社会工作人才投身基层治理和服务,提升服务居民群众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一处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中心),完成了市级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工作和内部装修设计,同时开展了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加强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苏木乡镇(街道)“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奖补激励实施办法》《全市“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社工站建设运行、五社联动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制度,完善项目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开展项目培训和实务指导工作。3月17日了举办了一期“五社联动”专题线上培训活动,培训172人。开展全市2022年“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社会工作宣传材料千余份。强化项目服务成效,累计开展“五社联动”项目督导17次。

    13.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已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学习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档案管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我局将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把审核档案作为选人用人的必备环节、必经程序。2022年4月份公务员职级晋升时,已完整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及时签注资料审核时间,并规范完善了有关档案资料。

    14.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再监督”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与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20人/次。二是加强派驻纪检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相融合,要求对分管科室、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是3月份以来,深入各旗区、二级单位对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民政领域风险点情况开展了3轮次的实地监督检查和“回头看”。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8588239;电子邮箱:eeds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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