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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明,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17:27: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答: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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