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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离婚证?

发布时间:2024-05-11 17:26: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答:当事人有一方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②提供婚姻登记处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无法查档的,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原办理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遗失证明;

    ③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申请补领时婚姻状况因复婚、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④提供2张2寸近期单人照片。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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