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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多举措加强社会组织领域 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24 14:05:00    作者:梁慧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诚信是社会组织的基石,自律是社会组织持续发展的保障。提升社会组织的质量与形象,推动社会组织在诚信自律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组织领域诚信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营造诚信规范从业氛围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五同步五嵌入”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等三项内容写入章程,按照年检“三项内容未入章不予通过”的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社会组织三项内容入章率达到100%。二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将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诚信信用情况与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培优工程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结合党委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培训,提升社会组织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突出信用监管,强化社会组织动态评价

    一是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与社会组织年检同步进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同时,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对新成立或换届补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实行信用承诺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信用记录等方面对社会组织负责人提出了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把好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口关。二是全力开展等级评估,完善社会组织联审服务系统,评估指标中纳入了机构及其负责人信用信息等内容,对评估为5A级、4A级的社会组织给予大力宣传和项目倾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评估。三是大力推进监督执法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失信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社会组织信用约束意识。

    三、抓好专项治理,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非营利属性监管专项行动,连续四年购买审计服务,结合年检、执法检查等对社会组织开展财务免费审计,切实将对社会组织财务状况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底账清楚、风险可控。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组织全区行业协会商会签订《规范收费承诺书》,规范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34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个,规范了社会组织发展秩序。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党建引领、信用监管、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导其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提高全市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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