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0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6 10:53:00    作者:张锐    来源:养老服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李志恒代表:

    您的《关于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力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加大对养老事业投入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一、完善养老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方面

    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鄂民发〔2021〕120号)、《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鄂府办发〔2023〕101号)、《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3〕63号)等,配套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奖补、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制度,形成相对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将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助餐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等纳入民生实事,全面推动落实。

    2025年以来,共投入养老领域资金5031.23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05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25万,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201万。用于发放高龄津贴1359万、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02万、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264万、购买老年人意外险115万、用于老年人能力评估70万、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90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维修消防改造能力提升等175万、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万、上门服务400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720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636万。

    二、老年人就餐补贴方面

    围绕扩大助餐服务网络,提升助餐服务水平,优化助餐扶持政策,落实助餐安全责任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实现城乡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数和覆盖率均实现大幅提升,目前全市有效运营老年餐厅(助餐点)164个,初步形成规模适中、布局合理、服务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积极引导家庭和社会支持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鄂民发〔2024〕91号),对在定点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内就餐(含送餐上门)的老年人给予就餐优惠。市级将老年助餐设施统筹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范畴,给予一次性建设(苏木乡镇街道级60万元、社区级30万元、嘎查村级20万元)和运营补贴(苏木乡镇街道级20万元、社区级10万元、嘎查村级5万元)。各旗区将老年人用餐补贴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或财政预算,分级分类给予“人头补贴”。2025年,我市持续推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构建,计划新建老年助餐点5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22个。同时,发放福彩公益金86万元用于支持社区(嘎查村)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帮助助餐服务机构解决可持续运营问题。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方面

    结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操作规范》(DB1506/T14-2020),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服务操作内容,形成规范化服务的参照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行业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2025年以来,为全市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9名在岗养老护理员举行集中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等收费标准,确保收费项目清晰、定价规范透明。同时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制度,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养老事业投入的力度,围绕“暖城颐养”品牌建设,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深入实施养老服务“双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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