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6 10:45:00    作者:张锐    来源:养老服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乌都委员:

    您的《关于对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质效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质效提升,不断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相关养老服务政策,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质效方面。制定《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鄂府办发〔2023〕101号)、《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3〕63号)以及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健全了我市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2025年,结合“双提升”民生项目工程,新建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4处、全市51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新建嘎查村养老服务站20处、全市建成嘎查村养老服务站达到270个,良好运行互助幸福院38个,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引导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中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发展。一方面,结合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建设;另一方面,老年人通过土地、牲畜、代工等途径全面参与设施农牧业集体经济发展,提高老年人收入,加大嘎查村集体收益反哺养老服务,提升“造血”功能、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运营机制方面。全市建成覆盖市、旗区两级一体的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监督服务中心,建立市级指挥、旗区调度、苏木乡镇(街道)响应、辐射嘎查村(社区)四级运维机制。2024年以来,依托平台民政、网信等部门通过在苏木乡镇、嘎查村试点推进“智慧守护”项目、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五站六社”项目等,为农村牧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一键呼叫、智能守护、代办帮办等为老服务。创新发展养老服务模式,在农村通过整合宅基地、承包地流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政策,把“沉睡”的土地资源变成农村养老资金的“储蓄池”,发展“土地入股、就地养老”模式;在老年人口居住分散区域,鄂托克前旗探索实践邻里“结成对搭把手”互助养老模式,对345户老人开展紧急救助、入户探视等服务;依托全市38个幸福互助院老年人口集中的优势,探索实践“幸福小院”养老模式,满足农村牧区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示范项目,正在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办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市农业地区、牧业地区、城镇地区养老服务清单,从家政服务、代买代办、康复理疗等方面为农村牧区提供更加精准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实施农村牧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行动,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同时,结合各旗区文化资源优势和“以地养老”“乡村互助式”养老等经验做法,加强互助性养老服务的探索,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补短板,着力破解农村牧区养老难题。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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