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5 17:10:00 作者:王颢雯 来源: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 |
分享: |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责任落实,全面推动民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常态化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截至11月底,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一把手”讲纪律党课1次、专题研讨交流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1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廉政谈话25人次。加强制度建设,印发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4次,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三是推进民政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意识形态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今年以来,举办专题学习2次,围绕民族团结政策、“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等开展宣讲活动1次。四是积极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和资金管理使用、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安全管理4个专项整治小组,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11月以来,重点围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开展,开展3轮次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问题112个,已整改32个,持续推动整改80个。五是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坚持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业务培训与对接沟通,不断规范“办前、办中、办后”流程。今年市民政局主办的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协办的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2件已全部办结。六是扎实推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1月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设置17项发展指标已基本完成,总体实现了“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目标。
(二)聚焦困难群众,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一是推动完善政策体系。与市医保、教育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措施》《鄂尔多斯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形成了以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分层分类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相对完善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积极推进“暖城共助”品牌建设,加强与农牧、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对比,推动各类救助数据汇聚,建立“监测-预警-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流程,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保障。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低收入人口4.74万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89亿元,开展专项救助1.09万人次。三是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2023年,我市探索为低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下重病患者提供人均1000元的服务类社会救助,目前已开展“物质+服务”5282人次。8月份,我市入选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及时与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2025年度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服务类社会救助覆盖到全体低收入人口,目前各旗区正在开展低收入人口需求摸排工作工作。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农牧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将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和兜底帮扶。截至11月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1183人,纳入特困20人,纳入低保边缘人口51人,纳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口168人。五是推进“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全市累计摸排2.3万余人,发现问题线索6条,经逐一进行了核查,均不属于“人情保”“关系保”范畴;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全市共有142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近亲属备案。六是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质效。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模式,为全市1.67万户低保对象发放“暖城幸福码”,大力推广“低保微平台”“内蒙古救助通”,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效率。通过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视频培训、“比武练兵”和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手册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政策和各类救助业务系统操作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聚焦老有所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完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围绕“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打造,推动落实养老服务“双千双百”工程(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户;实施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运营100处;实现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有效运营100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城市养老服务设施159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处、社区养老服务站133处)、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136处,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4905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000张,城市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二是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养老设施提标扩面行动,累计建成各类型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345个(包括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嘎查村养老服务站250个、互助养老幸福院44个),农村牧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100%。三是强化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机构养老服务优化升级计划,培育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15家,机构养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居全区前列。全市共建成运营养老机构52个,养老床位0.8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四是创新多形式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党建+养老”“物业+养老”“土地入股、就地养老”等养老服务新模式,在全区首创的“以地养老”模式被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平台点赞宣传。五是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印发全市老龄工作要点,以“敬老月”系列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了老年国情化教育、老年人书画赛、金婚庆典,健康体检,徒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累计服务老年群众5000余人次。鼓励支持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发挥自身所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各类老年协会45个,老年志愿者1000余名,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00余场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
(四)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提升社会事务水平。一是持续保障好残疾人权益。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11月底,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370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10314名、重度残疾人25913名。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东胜区成功入选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地区,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区民政系统进行通报表扬,并得到民政部领导的认可。二是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准旗沙圪堵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鄂旗棋盘井镇殡仪馆开工建设,杭锦旗城市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全年规范历史性集中埋葬点4处,整治散埋乱葬违建墓地1757处。三是提升婚姻管理水平。落实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以“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的方式发放1000元补贴,定向用于“新市民”婚纱照拍摄。9月份以来,共有19对新市民在我市办理登记结婚,其中6对享受相关政策。康巴什区在鄂尔多斯婚礼文化园建成全市首个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四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截至11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1人次,护送返乡11人。
(五)聚焦规范管理,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一是推动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六同步、三纳入”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今年以来,1家社会组织党支部获评自治区十星级坚强堡垒“模范”支部,2家社会组织党支部获评市级八星级坚强堡垒支部。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工作,全市807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对市本级74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减轻企业负担308万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加快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建设,9个旗区、77个苏木乡镇(街道)已全部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投入262万元,以“暖社同行”品牌建设为抓手,实施社会组织“星火”“赋能”“培优”工程,开展社会组织培育提升活动73场,共培育品牌社会组织40家、枢纽社会组织20家。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462家,总量位居全区第二,人均拥有量位居全区第一。四是助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接续实施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物流协会等5家商会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全国“四好”商会。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投入、链接资金696.4万元,受益人数3.7万人。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大学毕业生就业,会同市人社局开展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2期,线上线下共发布招聘岗位867个,帮助213名大学毕业生就业。
(六)聚焦弱有所扶,推动慈善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夯实民政基层服务基础。创新民政基层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全市“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五社六站”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项目任务指导目录,形成了平台建设与运行、老年探访、儿童关爱、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志愿服务6大类重点任务22项服务指导目录,年内下达项目资金1305万元,开展老年人访视照料、儿童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帮扶等各类服务活动500余场次,受益2.2万人次。二是全力推进全国社区基金会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各类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基金”37个、覆盖城镇社区66个,设计形成“慈心助老、暖城童享、倾心助困、仁心助医、暖城暖警”等5类项目清单,发布实施“天骄暖心”特别救助、残障老人折叠轮椅、低收入家庭心智障碍和白血病儿童帮扶、“伊路同行”困境儿童帮扶等慈善项目21个,项目总额超过1800万元,直接受益5万余人次。三是加强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动民政基层服务平台建立“老小困残”常态化探访制度,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需求摸排,建立需求清单,初步收集大病救助、老年照料、儿童关爱需求112条,引导社会力量实施救急救难帮扶活动近200场次,累计向社会链接捐赠物资150余万元。四是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鄂尔多斯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供了政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精准保障,基本生活费足额按月发放到位。强化关爱阵地和儿童保护关爱队伍建设,新建儿童之家20个(建成总数达到109个)社区(嘎查村)儿童之家,配备儿童督导员118人、儿童主任982人,实现了基层儿童福利队伍全覆盖。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9旗区均配备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并政府网更新了办理流程、时限和需提供的资料。五是儿童保护全面发力。打造“暖城童享”品牌项目,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主题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97场次,惠及未成年人近2000人次,“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累计帮扶221人。建立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服务机制,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监护责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与无锡市儿童福利院签订《儿童福利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上海永达公益基金会签订2023-2024年度援助协议,争取援助资金40万,打造全市首家昆虫(蝴蝶)科普教育基地。六是加强福彩销售工作。统筹抓好福利彩票市场营销、渠道建设、公益宣传等重点工作,截止11月底完成福利彩票销售6.99亿元,同比增幅11%,为民生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聚焦优化发展,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牵头成立21个部门组成的市级区划地名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打造“暖城守望”地名文化品牌,以“智慧界桩”为载体,上线全区首个行政区划管理互联网一体化移动办公系统,相关经验做法被民政部广泛宣传推广。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编制《鄂尔多斯市地名地址编码规范》和《鄂尔多斯市门楼牌设置规范》在全国地级市开创先例。截至目前,我市已安装楼门牌15000余块,规范门楼牌1000余块;地名采集上图5064条,拍摄《准格尔地名史话》《灶火壕》《记忆中的王爱召》等地名微电影,其中《准格尔旗走西口的传奇故事》入选民政部地名文化故事节目。运行鄂尔多斯线上地名主题公园,出版《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划图集》,地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聚焦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形势。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主动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严肃有力完成国务院安委会明查暗访反馈问题、国务院安委办约谈指出问题、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和市安委会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等整改工作,全年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90个,有效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二、工作成效
1.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荣获全国民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获评2023年度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
3.推动组织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并成功入选,争取项目资金985万元。高质量按时完成自治区和市级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实现城市、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两个100%。
4.东胜区入选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并争取建设资金200万元。
5.全市民政系统36条信息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其中,“智慧界桩”系统建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被人民网、央视网、学习强国等广泛宣传报道。
6.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地名地址编码规范》《鄂尔多斯市门楼牌设置规范》,为全国首个地市级地名地址编码规范和门楼牌设置规范。
7.将第四人民医院确定为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兜底保障定点机构,挂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牌匾。消除我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空白点”。
8.鄂尔多斯市慈善工作获得国家认可,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区基金会服务试点地区。
9.入选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
三、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梳理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推动任务落实。同时,组织各业务科室分析发展环境,明确目标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按照民政部、民政厅安排部署,启动编制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二)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好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二是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发挥好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政策衔接、资源统筹、数据共享和监测比对,全面、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三是不断拓展“暖城共助”品牌内涵外延,推动发展“党建+”“社会组织+”“慈善+”社会救助,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保障成果,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五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案例选树,常态化推进“关系保”“人情保”等重点问题排查整治,守好困难群众“救命钱”。
(三)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以打造“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为抓手,以提升“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服务质效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国家项目重点任务,确保2025年6月前,全面完成国家验收。二是紧紧围绕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配套制定落实举措、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老年人最基本、最刚性、最共性的养老服务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三是深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设施联建共享等工作,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推进养老领域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老年助餐等工作,推动到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养老全覆盖。大力推广达旗王爱召镇南红桥村“以地养老”新模式,为农村牧区老年人养老提供更多方案。四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年内实现80%的旗区供养机构达到二级以上、80%的苏木乡镇敬老院达到一级以上,80%的民办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工作目标。五是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为重点,全力守牢安全底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研判排查风险点,重点做好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制定和印发《鄂尔多斯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逐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以开展“银龄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银发学堂”建设,大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业态。
(四)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在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持续推动“六同步”“三纳入”,把牢社会组织发展方向。二是接续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专项行动,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收费行为监管、执法检查、财务抽查等工作,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三是接续开展暖城社会组织“星火”“赋能”“培优”三项工程,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建设,依托各级平台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四是健全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内容,推动各级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工作,助力民生保障和民生服务。
(五)推动慈善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在77个苏木乡镇(街道)实施“五社六站”融合服务项目。确保2025年底前,“五社六站”服务在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基础上,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民政融合服务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全国社区基金会服务试点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人员等统筹。到2025年底前,全市城镇社区“社区基金”实现基本覆盖,初步构建形成运行机制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慈善项目常态实施、居民良性互动的慈善帮扶长效机制。三是扎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安+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新模式。深化沪蒙交流合作,市儿童福利院加强与上海永达公益基金会多方面合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市场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拓宽市场渠道,做好精准营销,强化福彩公益宣传,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形象。持续完善“宣销一体化”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销售站标准化建设。
(六)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强化残疾人福利工作,按时足额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动东胜区高质量完成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建设相关工作。2025年底前,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旗区达80%,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5年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33处,基本满足全市农村牧区群众安葬需求。持续深化“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活动,确保8月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和公墓建设管理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断规范殡葬领域市场秩序。三是加快推进东胜区、乌审旗、康巴什区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加大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政策中结婚登记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新市民落户鄂尔多斯。四是常态化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推进市救助服务中心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五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开展乡镇界线的矢量化数字转换工作,做好八轮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落实“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定采集上图及地名备案工作。积极争取民政部“AR地名文化数字应用”,推动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中心城区试点建设基于AR地名的可视化导航服务。深入挖掘本土地名文化,探索创立“鄂尔多斯地名优选”品牌,打造一批带有本土地名标识的农副产品。抓好鄂尔多斯市数字地名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强化乡村道路命名备案及门楼牌编制。积极推动鄂尔多斯地名主题文化公园上线运行,做好《鄂尔多斯地名故事》出版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