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31 13:53: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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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形式 |
责任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 3.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4.通过宣传栏、宣传资料、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
办公室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信息安全、保密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利用民政网站、公众号宣传; 2.不定期利用短信发送宣传信息; 3.发动机关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知识竞赛。 |
办公室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
民政干部 |
1.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 2.印发党纪法规资料给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 |
办公室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业协会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组织 |
1.利用社会组织换届、变更、成立之际进行现场重点普法。 2.结合社会组织年报开展过程进行重点普法。 3.利用双随机检查抽查之际进行重点普法。 4.结合年度评估授牌培训之际进行重点普法。 5.开展以案释法。 |
办公室 |
5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社会救助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利用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 2.在对困难群众入户调查同时宣传社会救助政策; 3.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
社会救助科 慈社科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村务公开条例》等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利用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进行政策宣传; 2.适时深入村(社区)开展群众自治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
基政科 社会事务科 |
7 |
《行政区域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条例》等地名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利用民政网站、公众号宣传; 2.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
基政科 社会事务科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儿童福利、婚姻、殡葬、残疾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利用民政网站、公众号宣传; 2.适时开展婚前辅导讲座宣传; 3.组织开展培训班; 4.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
社会事务科 基政科 慈社科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等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民政干部 社会公众 |
1.举办社工宣传周活动; 2.举办专题培训班;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