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5 18:14:00    作者:张娜    来源:规划财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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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要承担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员提供庇护场所,承担着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救助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后勤部、综合部,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1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在抓党建提素质上下功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学习途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讲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会议、讲党课、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志愿服务等各类党建活动55次。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谈话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11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锻造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极大增强。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做好民族受助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开展政策宣传、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二、各项业务工作行稳致远

    (一)实现源头治理分类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378人,其中外省市人员占近60%。以“党建引领促业务·亲情救助不停步”党建服务品牌为引领,严格落实365天、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与多部门联动做好东伊康城市核心区街面流动巡查救助工作。结合历年来救助经验,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过“1234工作法提升救助高度,为暖城“迷途者”照亮回家路。同时,不断优化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除了做好日常工作,还针对服务对象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多元化的服务,切实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积极“走出去”,考察学习先进示范地区救助管理经验,促进暖城救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完善服务体系

    2024年,累计救助保护未成年人72人次、护送返乡16人次、未成年人陪审54人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22次,惠及未成年人近900余人次,累计发放衣物、生活物资、学习用品、体育用品约40余万元。以“暖城童享”和“情暖童心·筑梦北疆”儿童服务品牌为抓手,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做好未成年人陪审保护工作。联合旗区民政局、社区、学校等相关部门,通过“进校园”“入户走访”等形式积极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同时,重视家庭监护能力提高、社会交往支持、心理关爱呵护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水平。

    (三)强化宣传,形成暖城救助合力

    充分利用“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宣传的“虹吸效应”,链接资源,主动对接各类新闻媒体,发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引导全社会参与暖城救助。累计发放救助宣传册等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借助电子滚动屏、广场大屏等阵地张贴各类条幅等宣传标语1000余条,在东伊康核心城区设立“救助引导牌”,在全市福彩销售站点设立“暖城救助驿站”30处。救助工作信息和事例多次被《人民日报》(人民号)、自治区“奔腾融媒”《内蒙古民政》期刊、“鄂尔多斯新闻联播”、市级“暖新闻”等单位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四)坚持安全生产不放松,建设平安中心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责任月组织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排查。全年已进行安全大检查,疏散逃生和灭火应急演练,内部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全员学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中心公众号平台发布16篇有关消防安全宣传内容。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

    三、“温暖”工程扎实落地

    在市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积极争取市政府投资代建中心、市级福彩公益金,实施温暖工程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温暖”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楼内多年取暖温度不达标老大难问题,改善了求助人员的生活环境,提升了救助服务质量,让服务对象真正感受到暖城温度。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0.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71万元,增长14.41%,变动原因: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经费增加以及彩票公益金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69万元,增长16.5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90.0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90.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2.28万元,增长17.3%,变动原因:2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死亡抚恤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7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上年度使用结转资金,本年度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本年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490.0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90.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9.68万元,增长16.58%,变动原因:2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死亡抚恤金,导致决算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银行存款中利息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银行存款中利息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17.7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12万元,占93.0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7万元,占6.4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2.23万元,占0.4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90.0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05.18万元,占62.28%;

    本年项目支出184.83万元,占37.7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87.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48万元,增长13.89%,变动原因:2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死亡抚恤金,导致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66万元,增长16.66%,变动原因:2名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死亡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6.12万元。与年初预算428.3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438.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4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2.64万元,支出决算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退休人员工资。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02万元,支出决算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基数调整以及人员调入导致出现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缴费。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死亡追加死亡抚恤金。

    5.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376.65万元,支出决算36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响应政府号召过紧日子。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88万元,支出决算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税收优惠政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1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68万元,支出决算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医保基数调整,追加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1.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2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4万元,支出决算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05.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89万元、津贴补贴47.16万元、奖金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万元、住房公积金11.72万元、退休费13.83万元、抚恤金37.8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2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5万元、电费5万元、取暖费22.23万元、物业管理费79.95万元、差旅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2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50.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11.94万元、印刷费1.2万元、咨询费4.4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7.28万元、维修(护)费15.06万元、委托业务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1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4.04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74.04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5万元;专业设备购置4.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决算差异是响应政府号召,缩减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决算与预算差异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压缩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96.07%;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3.9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7.76%,变动原因:业务用车使用年限增长维修费用增加导致使用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接待3批次,15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包头、呼市、榆林送站人员,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66.39%,变动原因: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公务接待。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26万元,下降11.86%,变动原因:地面工程和防水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收款。其中:

    (一)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年初预算增加31.6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中心地面、屋顶防水工程。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3.6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下降3.26万元,下降2.57%,变动原因:响应政府号召,压缩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5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其中,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1.67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经费项目”“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经费项目”“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1.6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综合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等级为A,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满意度指标,将财政性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财政资金的下达加强了组织团队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等内容,其中,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数量指标 ,举办党建活动次数,圆满地完成的年初设定次数;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质量指标活动开展意义,通过开展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最高位,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开展活动人员不积极,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数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2.中心室内外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31.67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财政资金的下达,对救助服务中心及时消除隐患,适应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化功能提升,改善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庇护人员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更专业、便捷、科学的服务。其中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中验收合格率,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实际完成验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按文件要求及时使用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数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3.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2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93.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春运”大行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六一集中宣传活动”“6·19活动(全国第十一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精准实施临时急难救助,积极开展医疗、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类救助,形成独具特色的“1234”工作法。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1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78人次,成功寻亲10人次,护送返乡12人次,跨省护送9人次,未成年人陪审33人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站内管理,结合救助服务流程,规范接待,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其中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年初设定受助人员精准率,实际完成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数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4.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4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6.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力保障救助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工作,切实做到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临时遇困人员、遭受家庭暴力的合法权益,在绩效评价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中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救助服务职能,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救助机构的职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数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执行数为3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财政资金的下达,对流浪乞讨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提高救助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绩效评价中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发现,有力提升了救助机构的职能。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数据,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党建经费的下达,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思想建设,凝聚团队精神。

    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党建活动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7

    7

     

    集中学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8

    8

     

    质量指标

    活动开展有意义

    定性

     

    有意义

    意义深远

     

    7

    7

     

    集中学习收获

    定性

     

    明显

    显著

     

    8

    8

     

    时效指标

    举办党建活动时间

    定性

     

    20241月—202412月

    20241月—12月

     

    5

    5

     

    资金支付及时率

    定性

     

    及时

    及时

     

    5

    5

     

    成本指标

    党建活动支出总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

    万元

    5

    5

     

    项目实施期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构建和谐社会

    定性

     

    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

     

    15

    15

     

    可持续影响

    提高党员队伍建设

    定性

     

    大幅提高

    大幅提高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党员干部及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

     

    中心室内外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市救助服务中心室内外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60

    31.67

    10

    52.78

    5.28

    其中:财政拨款

    60

    60

    31.67

    ——

    52.78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适应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化功能提升,改善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庇护人员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更专业、便捷、科学的服务。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适应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化功能提升,改善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庇护人员及其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更专业、便捷、科学的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室内地面改造

    正向

    大于等于

    1

    2.00

    5

    5

     

    屋面防水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5

    5

     

    厨具新增改造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5

    5

     

    质量指标

    按照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率

    定性

     

    100%

    100%

     

    7.5

    7.5

     

    厨房设备购置质量合格率

    定性

     

    100%

    100%

     

    7.5

    7.5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支付率

    定性

     

    及时

    及时

     

    5

    5

     

    资金使用年限

    定性

     

    及时

    及时

     

    5

    4

     

    成本指标

    厨具新增改造

    反向

    小于等于

    8

    8.00

    万元

    3

    3

     

    室内地面改造

    反向

    小于等于

    35

    32.00

    万元

    4

    4

     

    屋面防水

    反向

    小于等于

    17

    16.00

    万元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救助社会职能

    定性

     

    全面提升

    持续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修改造持续影响

    定性

     

    长期持续

    长期持续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0.00

    %

    10

    9.47

     

    总分

    100

    93.75

     

    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

    50

    5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搞好救助服务,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同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提高社会对救助服务工作的认知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24年在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以及党建、宣传等工作上取得突出工作成效全年共救助各类遇困人员378人次,护送返乡行程达31000公里;组织开展“进校园”“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的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20次,900余名困境儿童受益。救助工作信息和事例多次被《人民日报》(人民号)、自治区“奔腾融媒”《内蒙古民政》期刊、“鄂尔多斯新闻联播”、市级“暖新闻”等单位关注和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多名受助人士、家属和多家中小学校向中心赠送了感谢锦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未成年人关爱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230.00

    7

    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00

    341.00

    8

    6.8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社会质量提高,流浪乞讨人数下降。

    质量指标

    救助人员精准度

    定性

     

    精准

    精准

     

    8

    8

     

    救助人员返乡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7

    7

     

    时效指标

    救助人员及时性

    定性

     

    及时

    及时

     

    5

    0

     

    此项目实施的期限

    定性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

    5

     

    成本指标

    预算项目控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百分比

    5

    5

     

    救助资金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救助服务工作社会认知度

    定性

     

    大幅提高

    显著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连续实施性

    定性

     

    连续

    持续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10

    10

     

    总分

    100

    93.82

     

     

    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救助服务工作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60

    59.01

    10

    98.35

    9.84

    其中:财政拨款

    60

    60

    59.01

    ——

    98.35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财政资金的下达,有力地保障了中心内大楼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修及检测,有力保障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有力保障救助业务及未成年人的关爱工作的有序开展。

     根据财政资金的下达,充分地保障救助服务工作的救助力度,为中心提供了高效的办公运行,提升了救助服务工作的职能,高效地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关爱保护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维护的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

    6.00

    5

    5

     

    购买办公用品批次

    正向

    大于等于

    6

    6.00

    10

    10

     

    质量指标

    维修维护的质量达标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5

    5

     

    办公用品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

    10

    10

     

    时效指标

    维修维护的时间

    定性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

    5

     

    购买办公用品时间

    定性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5

    5

     

    成本指标

    维修维护的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5.00

    万元

    5

    5

     

    购买办公用品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

    8.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定性

     

    有序开展

    持续开展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期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员使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

    10

    10

     

    总分

    100

    99.84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3

    43

    31.93

    10

    74.26%

    7.43

    其中:财政拨款

    43

    43

    31.93

    ——

    74.26%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下达,积极改善临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感受社会的温暖

      2024年在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服务、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以及党建、宣传等工作上取得突出工作成效全年共救助各类遇困人员378人次,护送返乡行程达31000公里;组织开展“进校园”“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的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20次,900余名困境儿童受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时救助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78.00

    8

    8

     

    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30

    378.00

    7

    7

     

    质量指标

    救助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8

    8

     

    未成年人关爱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

    7

    7

     

    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

    反向

    小于等于

    43

    31.93

    万元

    5

    5

     

    资金使用年限

    定性

     

    2

    2

     

    5

    5

     

    成本指标

    临时救助水平

    定性

     

    不低于1841元

    不低于1841元

     

    5

    5

     

    困境未成年人关爱

    定性

     

    每人不超过500元

    每人不超过500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水平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定性

     

    有效保障

    显著保障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

    10

    10

     

    总分

    100

    97.43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7-3150335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备注:按决算公开编制要求,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4年决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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