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5 15:21:00 作者:刘向前 来源:规划财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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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制定和实施敬老院建设规划;拟定低保户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拟定困难大学生救助方案。
(四)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政策;拟定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基金;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收养、殡葬和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民政局共有行政机构数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家。与去年相比,一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改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民政局(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编制数为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8人,事业编制0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43人,比上年净减少12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比上年净减少8人,其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离休人员2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23人,比上年减少1人,其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666.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673.52万元,减少87.51%,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预算和2022年预算收入口径不一样,去年包含转移支付。
支出2666.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673.52万元,减少87.51%,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预算和2022年预算收入口径不一样,去年包含转移支付。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66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2.67万元,占比59.3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083.35万元,占比40.6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6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7万元,占比17.02%;项目支出2212.35万元,占比82.9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项目实施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66.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083.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1万元。主要用于AK工程。
2、科学技术类10万元,比上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58.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32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4、卫生健康类1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5、住房保障类22.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46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4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加18.18%。主要是预计本年业务量增加,实际支出时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硬性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5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万元,增长58.14%。增加主要是预计本年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散埋乱葬墓地整治、困难群众入户走访等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量及支出相应增加,实际支出时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硬性要求。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7万元,比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19.53%。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室费0.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4.5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1.1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408.8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8万元。比上年增加63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由于2021年预算和2022年预算口径不一样,去年不包结转资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1个,公开绩效目标2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0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为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平台系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8588229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