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2-02 17:29:00 作者:查娜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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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内社党发〔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鄂尔多斯市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非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
市级社会组织(非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人选,指拟担任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的人选。凡涉及市级社会组织(非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申请成立、换届选举及届中调整的,均须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报送审核。
二、材料报送要求
相关社会组织需下载填写相应表格,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
三、审核流程
自拟任人选相关材料提交完整且符合要求之日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程序,公示信息通过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初审通过的,将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5-1007室;
联系电话:0477-8588236;
电子邮箱:smgb123@163.com(负责人人选名册电子版须发送至邮箱,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市级社会组织(非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人选审核材料清单及模板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