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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11:08:00    作者:包俊婕    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进一步推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工作,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等应保未保问题; 

      2.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3.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4.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或者村(居)委成员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5.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受理单位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各旗区民政局 

      三、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8588245/0477-8588232 

      东胜区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8575372/0477-8380900 

      达拉特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5184402 

      准格尔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4820322/0477-4215280 

      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8969182 

      乌审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7216966 

      杭锦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2276227 

      鄂托克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6212016 

      鄂托克前旗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7629129 

      康巴什区民政局 

      举报电话:0477-8599780 

      五、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六、监督反映须知 

      1.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七、线索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提供线索需注明详细姓名、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 

      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干部积极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5年4月9日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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