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19:46:00 作者: 来源:东胜区民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 |
分享: |
女:好呀!民政局又推出一系列活动了,有互赠福袋、剪喜纸、集体颁证。。。。。。现场还根据鄂尔多斯婚礼文化融入了很多蒙古族元素,增添了婚俗文物。
男:是了!我也听说了,东胜区被定为鄂尔多斯首家婚俗改革试点后就大力提倡“喜事简办 轻财重礼”的文明婚俗,不定期还举办“幸福婚姻”大讲堂讲座了。
女:这么好!我觉的这样领证挺有意义的!
男:走!咱们现在就去民政局了解了解去!
go go go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甜蜜来袭,计划在202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的准新人们,这份服务指南请收好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双方或一方必须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居民。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6.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双方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影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中心地址
市民中心A座一楼东侧3.4.5.6号窗口
婚姻登记中心电话
0477--5118717
婚姻登记中心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3.其他证明
申请再婚和复婚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与户口本记载不一致的,需带上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以及生效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