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巴什新区民政局残联积极争取资金,按照重度残疾人城镇每人每月334元、农村每人每月250元、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城镇每人每月250元、农村每人每月167元、肢体三级每人每月167元的标准,为293名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发放4月份生活困难补助6.5054万元。
按照自治区政府实施的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社会保障、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要求,为新区城乡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是新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结合新区职能下沉改革工作的开展,为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新区民政局残联因地制宜制定了补助资金发放方案,按月为城乡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受惠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