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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民政局制定印发《苏木镇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4-15 14:55: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乌审旗救灾款物的管理,规范乌审旗各苏木镇对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确保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安全,充分发挥救灾救济资金的社会效益,近日,旗民政局制定印发了《苏木镇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应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对救灾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明确了救灾款物补助发放指导标准,规定救灾物资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户申、村评、镇审、旗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救灾款物的发放,原则上由苏木镇民政办统一办理,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规定苏木镇要建立救灾款物发放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旗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救灾款物,造成款、物不及时足额到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贪污、私分救灾款物构成犯罪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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