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达拉特旗委、政府专门发文部署清理工作的开展,民政局及时通知各社会组织,按照一人只能兼任一个社会组织职务、兼职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未按规定程序审批不得参加社会组织职务选举的原则,对党政机关干部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经济类的联合型社会团体、基金会领导职务以及民办非企业负责人进行清理。
在清理规范工作中,民政局针对涉及领导干部人数、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的情况,对全旗121家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前期摸底和调查,重点梳理了担任社会团体秘书长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的身份、年龄、任职届数以及社会团体性质等情况,民政局对全旗各单位兼任社会组织干部进行统计,其中:在职干部(离退休)67人,提出辞职申请19人,民政局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审批、换届、变更等工作,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