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8 11:24:00 作者:王颢雯 来源:机关党委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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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要求,现将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党费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直机关工委代市直机关管理党费及“三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一)2022年以来划拨的市直机关工委代市直机关管理党费使用、管理情况
2022年以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把党费使用、管理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并定期公示党费交纳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以来,共收到返还党费20168元,组织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及表彰、慰问共支出30486元。
(二)2023年以来市财政下拨的“三项经费”使用情况
2023年以来市财政下拨的“三项经费”总额共计160万元,其中用于党的建设占总金额的25%,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业务培训、订购党建书籍、慰问等工作。
(三)基层对党费使用项目和效益的评价及意见建议
各党支部规范使用党费,主要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党建观影活动,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同时,对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这些举措有效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意见建议方面,应继续加强对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党费的使用符合党的规定和党员的需求。
二、党费工作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和下拨方面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严格做到先研究、后支出,党费的使用须附对应的会议记录方可报账。
二是坚持“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原则,单独在中国建设银行设立“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党费账户。
三是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共5家,所收党费按月收取,均已全部上交至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按规定报告、公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三、党组织落实党费监管责任情况
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 将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作为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党组会议研究党费使用和管理,并对所属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结合党建业务培训,将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纳入培训班内容,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下一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各党支部的日常监管力度,从严从实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党员缴纳党费意识。加强党支部和党员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三是持续落实好党费管理责任机制。认真执行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管理力度。加大对各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做到党费收缴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使用安全。
中共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