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01 16:05:00    作者:王方    来源:社会救助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及时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事项,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鄂尔多斯北疆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院对《鄂尔多斯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鄂府发〔2014〕92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由我局就该文件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 1日至2025年7月11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对该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请注明:“实施后评估”)、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联系电话:0477-8588245

    3.电子邮箱:dibaoban@126.com

    4.信函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国泰商务广场T5-1018(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 蒙ICP备1900435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7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477-8588223

    纪检组邮箱:mzjpzjjz@126.com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