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民政局、网信办、法院、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医保局、农牧局、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5]2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通知:
一、各部门要按照《意见》中对困境儿童的分类,做好数据摸排,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体、卫健、医保、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困境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困境儿童信息。
二、各部门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在六大体系上做好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
三、各部门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清单》,加强组织领导,将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部门联动、“一事一议”和总结典型经验等方面形成资源共享、政策互通、阵地共建、统筹推进的机制。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