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4 15:53:00 作者: 来源: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市人大孟克毕力格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行政区划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第一时间同代表电话沟通了解情况,拟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设立镇、街道的标准和申报审核程序执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方案,逐级上报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审核。
代表的建议我局已与自治区民政厅对接,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要求暂缓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
孟克毕力格代表表示同意,无异议。对回复结果满意。
联系人及电话:倪新,15647711177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