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鼓励新市民在“暖城”结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1526 | 发文字号: | 鄂民发〔2024〕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业务工作 通知 | 公开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
概述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鼓励新市民在“暖城”结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旗区民政局: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时间:2024-08-30 00:00: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各旗区民政局:
为推进服务暖城新市民“0477”系列措施中关于优化婚姻登记举措落地,不断深化婚俗改革,创新实行“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鼓励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登记结婚,高质量服务群众“人生大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市民的认定范围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的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二、申请条件及奖励方式
在鄂尔多斯市登记结婚的新市民,且已注册“多多评”账号,本人可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自愿填写《鄂尔多斯市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申请表》申报奖励,享受1000元“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可定向用于在“多多评”平台入驻婚纱摄影商家拍摄婚纱照。入驻平台商家为在平台自行申报资质审核合格的商家。
三、申请发放流程
(一)办理结婚登记。新市民在鄂尔多斯市任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二)填报申请表。新市民可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自愿填写《鄂尔多斯市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申请表》申报奖励。
(三)审核公示。鄂尔多斯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相关信息报旗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公示。
(四)奖励发放。公示完成后,旗区民政部门要将公示结果报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审核名单按月分批次发放1000元“多多评”物质奖励积分。
四、职责分工
(一)资金保障。各旗区民政局根据登记结婚的新市民对数,按照每对1000元的奖励标准做好“多多评”物质积分奖励资金预算申请,报财政局进行预算审核、发放,保障奖励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所需资金由市旗两级财政分担,分担比例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与旗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的通知》(鄂财预发〔2024〕81号)执行。
(二)技术保障。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与各旗区民政局通力协作,做好“多多评”模块设置和商家链接等平台工作,并对于应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确保平台有效运转。
(三)统筹协调。各旗区民政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婚姻登记机关要协助新市民做好结婚登记及奖励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确保应享尽享。各旗区民政局每月对上个月享受1000元“多多评”物质补贴人员姓名、“多多评”账号进行公示。对于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及时解决,确保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功能运行顺畅。
五、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9月10日前)。各旗区民政局要大力宣传新市民在本市登记结婚奖励政策,做好资金预算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财政局审核项目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多多评”平台新市民结婚登记补贴网页设计、商家审核工作,为补贴政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二)推进阶段(9月20日前)。各旗区民政局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奖励政策落地见效。
(三)运行阶段(10月1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做好登记审核、申请指导工作,市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多多评”平台运营,财政局负责“多多评”平台新市民结婚登记补贴资金支付工作,共同确保政策落地。
六、工作要求
推进新市民在暖城登记结婚奖励“多多评”物质积分是我市鼓励新市民来我市落户定居的一项暖心举措,各旗区民政局、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让暖心政策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婚姻登记当事人宣传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政策高效落地。各旗区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以便进一步优化升级相关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市民政局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0477—8580267,邮箱:sshswk@126.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新市民结婚登记奖励申请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