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433 发文字号: 鄂民发〔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信息分类 其他  公告 公开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概述 各旗区民政局:   2022年,本市试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 时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00:00: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各旗区民政局:

    2022年,本市试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工作平台和机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鄂尔多斯市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实施方案》(鄂党发〔202234号)和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决定在本市继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适老化改造对象主要是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具备条件的,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低边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应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公租房、廉租房等不纳入范围),拟申请改造的住房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搬迁计划范围。

    二、改造内容

    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对住宅及家具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1)。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原则上,7个基础类项目是根据评估结果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应予配备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基础产品服务包是为满足老年人一般家庭基本的适老化改造要求,主要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选择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个性化产品服务包主要是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可以选择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也可选择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其中,被筛选评定为家庭养老床位的户子,第10配置护理床和第30智能辅助装置列为基础项予以配置改造。

    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各旗区民政局应结合区域老年人改造需求和房屋类型特点,持续优化基础产品服务包个性化产品服务包的配置和组合方式,坚持人性化”“精准化”“按需改造基本原则,科学评估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改造产品包和改造方案。如老年人家庭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的,可在资助标准内将可选类项目纳入补助范围。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三、办理流程

    (一)确定主体

    1.申请审批。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向社区(嘎查村)申请,填写好《鄂尔多斯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社区(嘎查村)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街道(苏木乡镇);街道(苏木乡镇)初审后,在社区(嘎查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属地旗区民政局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

    2.选定第三方机构。旗区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选定专业评估机构、改造施工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机构、改造施工机构、专业验收机构)责任分工。

    (二)评估。专业评估机构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填写好《鄂尔多斯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评估表》(见附件3),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户主愿意自费的也可增加概算),报属地旗区民政局审定。

    三)施工。改造施工机构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旗区民政局、老年人家庭和专业评估机构审核确认后,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见附件4);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旗区民政局、专业评估机构和专业验收机构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四)验收总结。旗区民政局加强工作调度,按规定时间和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施工完成后,由专业验收机构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写《鄂尔多斯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表》(见附件5),并由所在街道(苏木乡镇)、旗区民政局出具意见。验收合格后,第三方验收机构要整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并移交旗区和市民政局,并按规定录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相应板块。旗区民政局要按期改进缺点、总结经验梳理形成工作报告。

    四、补贴标准和结算

    按照户均6000标准,给予适老化补贴。补贴资金下拨后,旗区民政局参照年度工作指标将资金统筹使用、统一结算,按项目执行进度和协议约定拨付资金。各旗区民政局应备档留存评估报告、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验收单扫描件等资料,并及时录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相应板块,以备审计、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旗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强化适老化改造对于民生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更好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旗区民政局是辖区内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选定第三方机构,规范开展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金结算、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工作。要针对适老化改造项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把好筛选确定项目服务对象第一道关口,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街道(苏木乡镇)负责评估实施对象申请、确定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上报属地旗区民政局审核,协助开展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社区(嘎查村)负责接收老人家庭的申请材料,审查筛选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对象,将申请材料上报至街道(苏木乡镇),协助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协助街道(苏木乡镇)进行公示。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旗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工作,统筹安排、科学部署,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作统筹。各旗区民政局要严格落实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照护服务)床位建设同步申报、同步筛选、同步评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五同步工作要求,确保两项工作统筹推进。2023年,市级下达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指标1291户(旗区分配名单见附件6),且本改造指标不与旗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及自定适老化改造指标交叉重合。

    各旗区民政局在每月底更新报回《鄂尔多斯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情况表》(见附件7),并于620日和112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市局。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 蒙ICP备19004350号-1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7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477-8588223

    纪检组邮箱:mzjpzjjz@126.com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