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14:28:00 作者:刘向前 来源:规划财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高飞
财务负责人:陈晓丽
编制人:刘向前
报送日期:2024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活动管理方法。
(十二)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市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机关党委。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底线思维,精准高效实施社会救助。一是完善政策保障。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鄂尔多斯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鄂尔多斯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等三个办法,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二是提高救助标准。2023年,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900元/月·人、650元/月·人提高至950元/月·人、720元/月·人,分别比上年度增长5.5%、10.7%,其中东胜区、鄂旗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由1700元/月·人、975元/月·人提高至1800元/月·人、1100元/月·人,分别比上年度增长5.8%、12.8%。三是落实救助政策。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困难群众资金2.6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29万人。其中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75万人;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7403.7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98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6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4万人次。四是开展救助服务。探索开展“物质+服务”帮扶模式,打造“暖城共助”品牌,为全市低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下重病患者提供人均1000元的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坚持管服并重,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不断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49家(公办13家、民办28家、公建民营8家),共有养老床位0.8万张;共建成全市共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处(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站107处、规范运营老年人助餐点72个;500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29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及自治区民生实事分解鄂尔多斯市9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0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和12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拓展提升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发布“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与无锡市民政局签订《民政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正在推动成立全市首个养老行业联合会。四是提升服务质量。为7.7万名75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000余万元。为0.5万名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300万元;投入1000余万元为全市8000余名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坚持强基固本,不断深化基层治理。一是推动社区治理创新。落实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创建1个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10个“北疆示范社区”,7个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开展典范社区建设,首批9个社区示范点建设有序推进;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建设,形成典型案例12个;印发《暖城善治—微网格末梢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建成示范点18个;伊金霍洛旗水岸花园社区被确定为全区社区服务综合体试点。二是推进村级减负增效。出台《嘎查村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等目录(清单)的通知》,推动规范村(社区)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健全基层自治机制。持续推动做实“3634”协商议事新机制,深化村务公开,深化议事协商,通过“板凳会”“议事会”等形式协商议事解决群众问题1000余件,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四是强化“五社联动”项目引领。聚焦“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今年以来累计投入855万元,推动50个“五社联动”项目实施,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探访帮扶、困境儿童保护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受益人数5.3万人次,形成了“六邻”“五社五线”等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受到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
(四)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长治长新。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出台《鄂尔多斯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3个,市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党支部达26个,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强化建设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档案电子化,全面完成年检工作。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抽查检查社会组织37家,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3家,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佳息教会。三是强化培育孵化。加快推进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建设,初步形成“1+9+77+N”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实现了社会组织孵化园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加强品牌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今年以来,共培育枢纽社会组织10家,品牌社会组织20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强化作用发挥。投入资金380余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服务项目47个;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认领活动,180个乡村振兴项目全部认领完成;帮助663名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全市1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六)坚持优化便民,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持续保障残疾人权益。1—11月份,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101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9522名,惠及重度残疾人24968名。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已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1682人,个案服务173人,开展各类活动53场次。二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2023年以来,共规范5处历史性集中埋葬点,达拉特旗殡仪馆骨灰寄存室建成投入使用,准格尔旗殡仪馆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稳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治铁路、公路两侧违建墓地3339个,其中可视范围内466个,可视范围外2873个。三是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建设,确定乌审旗和康巴什区为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截至目前,全市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9209对,离婚登记2651对,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四是持续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配合自治区完成晋蒙线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顺利完成与包头、巴彦淖尔行政区域界线第七轮联合检查工作。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的矢量化数字转换工作。扎实开展“提高地名专项服务、点亮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杭锦旗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民政部《乡村地名建设典型案例》。五是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召开全市未保工作会,审议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和特殊教育体系,全市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2660、2220元/人·月,分别增长8.6%、8.3%,保障水平位居自治区前列。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67.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16.05万元,减少57.28%,变动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未明确到旗区的转移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28万元,增长7.3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367.5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672.3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7.17万元,减少6.87%,变动原因:购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项目未开展或跨年开展,收入决算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较上年无变动。
3.年初结转和结余695.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27.45万元,增长159.65%,变动原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跨年实施,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3,367.5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35.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01.13万元,增长13.67%,变动原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金额增加,支出决算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此类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2.3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打造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0.85万元,减少84.07%,变动原因: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完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回国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672.3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56万元,占62.6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9.24万元,占37.02%;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8.58万元,占0.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35.1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27.86万元,占15.83%;
本年项目支出2,807.33万元,占84.1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51.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32.04万元,减少57.49%,变动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未明确到旗区的转移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1.24万元,增长7.41%,变动原因:购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项目未开展或跨年开展,当年未支出全部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74.56万元。与年初预算7,698.5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9.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15万元。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派驻纪检组部分补助未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1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605.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029.86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后续自治区下达的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2.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95.5万元,支出决算60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人员工资预算。
3.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234万元,支出决算2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最终中标价支付合同款。
4.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后续市级下达的转移支付未列入年初预算。
5.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678.53万元,支出决算5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未明确到旗区的转移支付。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3.26万元,支出决算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休人员去世。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9.74万元,支出决算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2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职业年金预算。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因分母为零无法计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预算。
10.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490万元,支出决算48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最终中标价支付合同款。
11.临时救助(款)流20%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86万元,支出决算8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最终中标价支付合同款。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064.41万元,支出决算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包含未明确到旗区的转移支付。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6.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9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87万元,支出决算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工资预算上浮10%。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2.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08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5.8万元,支出决算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13.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82万元、津贴补贴160.5万元、奖金29.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4.76万元、住房公积金32.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7万元、退休费34.68万元、抚恤金21.33万元、生活补助4.95等。
(二)公用经费60.24万元。主要包括:水费0.73万元、邮电费2.2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5.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59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161.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69万元、印刷费41.11万元、差旅费39.20万元、会议费18.00万元、培训费19.30万元、劳务费8.29万元、委托业务费275.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6.28万元等、生活补助13.88万元、救济费7.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5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5.21万元,支出决算5.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71万元,支出决算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三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占71.29%;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占28.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此类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此类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万元,接待18批次,137人次,开支内容:上下级考察调研汇报工作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此类费用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24万元,增长18.78%,变动原因:上年因账务调整,公务接待费支出变小,实际未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45.8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22.20万元,增长24.34%,变动原因:部分项目跨年实施,上年公益金结转本年使用。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1,645.83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等项目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0.2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8万元,减少0.30%,变动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压减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2.2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91.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3.9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16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3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645.83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以下公开其中5个项目的自评综述:
1.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单位各业务科室更好的开展相应的工作,提升工作质量,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保障单位赴旗区考察调研、督导检查12次以上;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覆盖全市9个旗区;资金均已按时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75万元,支出174.98万元,已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监控。
2.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8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79.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以党建促业务,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为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覆盖150人次,覆盖率达100%;开展各种形式的党日活动6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80万元,支出79.55万元,已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质量,将绩效管理融入平时的财务管理、支付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3.包联驻村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驻村干部差旅费、交通费、生活驻村补助,提供包联驻村工作水平,保障包联驻村干部2人;覆盖率和足额发放率达100%;包联驻村干部在帮扶点工作出勤数每月平均大于22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质量,将绩效管理融入平时的财务管理、支付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4.智慧界桩管理系统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成集PC端、移动端(微信小程序)及智慧界桩终端为一体的智慧界桩管理系统,是全自治区首个行政区划互联网一体化移动办公系统。补充更换智慧界桩85颗;验收合格率达100%;资金均按时拨付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2万元,支出101.83万元,已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101.83万元,剩余资金已被市财政收回。
5.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购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6分。全年预算数为86万元,执行数为8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4.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服务期内共接待救助人员348人次;站内购买车票47人;其中省外受助人员149人,在受助人员中未成年人155人,护送返乡8人,寒冬送温暖134人,夏季送清凉69人,代理犯罪未成年人监护旁听28人次。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站内管理,结合救助服务流程,规范接待,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86万元,支出81.56万元,已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81.56万元,剩余资金已被市财政收回。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175.00 |
174.98 |
10 |
99.99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175.00 |
174.98 |
—— |
99.99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业务科室更好的开展相应的工作,提升工作质量,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去旗区调研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2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旗区覆盖率 |
定性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工作开展时间 |
定性 |
1-12月 |
1-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75 |
174.98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工作效率 |
定性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各业务科室刚好的开展相应的工作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80.00 |
79.55 |
10 |
99.44 |
9.94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80.00 |
79.55 |
—— |
99.4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以党建促业务,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为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50 |
人次 |
10 |
10 |
|
改革调研意识形态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6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党员学习培训教育覆盖率 |
定性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学习培训教育时间 |
定性 |
1-12月 |
完成 |
5 |
5 |
|||||
调研时间 |
定性 |
1-12月 |
完成 |
5 |
5 |
||||||
成本指标 |
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等工作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80 |
79.55 |
万元 |
10 |
9.94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党员综合素质 |
定性 |
有效 |
有效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建设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0 |
10 |
|||||
政策知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党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88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包联驻村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 |
10.00 |
10.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须填写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包联驻村工作人员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2 |
人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包联驻村干部在帮扶点工作出勤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2 |
22 |
天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包联驻村时间 |
定性 |
1-12月 |
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包联驻村工作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更好地发挥包联驻村干部的积极性 |
定性 |
有效发挥 |
有效发挥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
定性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智慧界桩管理系统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00 |
102.00 |
101.83 |
10 |
99.83 |
9.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00 |
102.00 |
101.83 |
—— |
99.83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充更换智慧界桩 |
正向 |
小于等于 |
85 |
85 |
颗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智慧界桩验收合格率 |
定性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资金发放及时性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智慧界桩管理系统建设经费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02 |
101.83 |
万元 |
10 |
9.98 |
该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101.83万元,剩余资金已被市财政收回。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维护边界地区平安稳定 |
定性 |
有效 |
有效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维护边界地区平安稳定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边界地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0 |
8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96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购买项目资金 |
||||||||||
主管部门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6.00 |
86.00 |
81.56 |
10 |
94.84 |
9.48 |
|||||
其中:财政拨款 |
86.00 |
86.00 |
81.56 |
—— |
94.8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切实抓好救助管理,搞好救助服务,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救助服务工作的认知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须填写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0 |
321 |
人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流浪乞讨人员认定精准度 |
定性 |
100% |
100% |
10 |
10 |
|||||
护送返乡执行度 |
定性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救助及时性 |
定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购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资金 |
正向 |
小于等于 |
86 |
81.56 |
万元 |
10 |
9.48 |
该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81.56万元,剩余资金已被市财政收回。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救助服务工作社会认知度 |
定性 |
大幅提高 |
大幅提高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构建和谐社会 |
定性 |
长期 |
长期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5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96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0477-8588229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