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0:10:00    作者:刘向前    来源:规划财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旗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活动管理方法。  

    (十二)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市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指导、监督管理旗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鄂尔多斯民政局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民政局共有机构数是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0家。

    2023年编制数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7人,事业编制37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129人,比上年净减少3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比上年净减少6人,其原因是人员调出在职职工退休;离休人员1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76人,比上年增加4人,其原因是离休人员去世及在职职工退休。

    2.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鄂尔多斯民政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中心(鄂尔多斯市儿童福利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保护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鄂尔多斯市福利彩票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6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57.64万元,增长4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预算收入中包含部门代编预算。

    支出预算106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57.64万元,增长44%,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预算收入中包含部门代编预算。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2.13万元,占比9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万元,占比0.1%;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019.88万元,占比9.9%,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77万元,占比17%;项目支出8913.24万元,占比8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项目实施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6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5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万元,上年结转1019.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1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53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1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和保障基本民生类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类47.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4、住房保障类89.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39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5、其他支出类100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6.4万元,主要为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3万元,比上年减少28.19万元,下降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6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69万元,下降5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69万元,下降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2.78万元,比上年增加36.27万元,增长7%。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2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9.8万元、电费44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取暖费90.24万元、物业管理费350万元、差旅费1.0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经费6.07万元、福利费12.6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87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125.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中心物业费等运行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4.94万元。

    其他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4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6万元,减少56%,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结转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较2022年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6个,公开绩效目标3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669.1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13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业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为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系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8588229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12张表)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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