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5 09:24: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8个标准:
1.城镇重度一二级(非低保)333.33元/人.月。
2.城镇重度一二级(低保)233.33元/人.月。
3.农村重度一二级(非低保)250元/人.月。
4.农村重度一二级(低保户)150元/人.月。
5.城镇精神智力3.4级(非低保)250元/人.月。
6.城镇精神智力3.4级(低保户)150元/人.月。
7.农村精神智力3.4级(非低保)166.66元/人.月。
8.农村精神智力3.4级(低保户)100元/人.月。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