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16:57:00 作者:梁慧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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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鄂尔多斯市山水明田爱心公益协会、鄂尔多斯市天骄书画院、鄂尔多斯市森林木便民服务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和2022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33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1款第3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至6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或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5-1007
联系部门: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 话:0477-8588236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登记证号 |
1 |
鄂尔多斯市山水明田爱心公益协会 |
0532 |
2 |
鄂尔多斯市天骄书画院 |
0145 |
3 |
鄂尔多斯市森林木便民服务中心 |
0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