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6 08:31:00 作者:杨冬 来源:社会事务科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认真完成鄂尔多斯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国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鄂尔多斯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成立了由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精神科医师和社会工作师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精康融合行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参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为有效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自2020年以来,市民政局累计投入各类福彩公益金241万元,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政府购买服务。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已覆盖全市7个旗区,涵盖了61个社区,已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3000余人次,个案服务173人,开展各类活动53场次,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服务需求,按需分类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二是搭建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已建成77个社工站,苏木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通过开展“五社联动”“五社六站”服务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慰藉、情绪疏导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受益人数累计超过10万人次。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共聘请了51名具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业婚姻家庭辅导员,不定期为民政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培训,解决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