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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4:21:00    作者:刘向前    来源:规划财务科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选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我单位2023年招标(采购)代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民政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

    包件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负责市民政局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合同签订后一年

    鄂尔多斯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企业人员要求: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成员单位并能够正常的发布采购公告,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手续扫描件)

    6.投标人须具备组织评审的场所及评审场所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提场地图片及设备图片)

    7.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扫描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四、响应文件需提供的材料:须提供但不限于本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7时30分整;

    2.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民政局1017办公室CBD-T5-10楼1017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政局1017办公室CBD-T5-10楼1017

    联系人:刘向前    

    联系电话:0477-8588229  18547775060

         2023年05月05日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邮 箱:eeds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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