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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17:09: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打印页面 保存 分享: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0年)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结合民政工作发展需要,特制定2020年民政标准化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着眼于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民政系统和其他社会研究力量,加强民政标准化基础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为规范民政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工作对象权益,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建立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责任领导:赵志忠  

    责任科室:养老科  

    责任人:孙培义  

    2.围绕婚俗和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开展标准化试点创建,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修订。  

    责任领导:赵志忠  

    责任科室:事务科  

    责任人:满都娜  

    3.贯彻实施民政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责任领导:赵志忠  

    责任科室:各科室 各直属单位  

    责任人: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二)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主要就当前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开展研究。在研究成果基础上,积极向市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三)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举办或参加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班,通过专业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既懂民政业务,又熟悉标准化专业知识,能够支撑全市民政标准化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组织安排,指定专门人员,组织有关力量,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严格时间进度。对于2020年应完成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科室应在10月底前将标准拟定稿报市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发布。对于标准研究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9月底前提交标准研究阶段性成果报告,10月前完成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和审定工作,并向市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发布申请。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电 话:0477-85882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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