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2 17:08: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持证社会工作者及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的通知
全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会工作者:
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及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我市持证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及地区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自治区、市)的鄂尔多斯户籍或在鄂尔多斯市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二)在市、旗区民政局注册成立的社会工作类服务机构。
二、登记流程
(一)社会工作者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
社会工作者按照说明填写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申请表,附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料审核
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
(二)社工机构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
社工机构填写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料审核
社工机构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社工机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社工机构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
三、登记时间
2018.5.22—2018.6.1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儒伦、张海霞
联系电话:0477-8588722;
0477-8334007;
邮 箱:OFSW@qq.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文明东街CBD T5办公楼1804室
附件:1.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2. 鄂尔多斯市社会工作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