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0 10:30: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页面】 | 【保存】 | 分享: |
鄂民发〔2018〕74号
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决定组织市本级社会组织开展本次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市本级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地点
4月23日(星期一)15:00—17:00,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CBD(兴泰商务广场)T5—6楼9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二)社会组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
(二)本次培训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会人员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全市各社会组织要依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开展各类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联 系 人:任博俏 杨丽娜
联系电话:8396927 8396928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