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11:07:00 作者: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 |
【![]() |
分享: |
达拉特旗篇:
农村幸福互助院就该为老人谋“幸福”
8月29日,鄂尔多斯市养老工作现场会移址达拉特旗,会议将敬老院和农村幸福互助院列为“互学互评”重点,展开参观、“学、评”工作。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针对农业人口大旗、农村老人居住大旗的旗情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模式,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有效整合了资源,促进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解决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问题。
规划实施有“双保障”:一有组织保障。成立了由政府牵头统筹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同时,把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工作纳入旗对苏木镇、部门实绩考核,按照信息化考评系统管理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度。二有制度保障。制定了《达拉特旗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管理办法》和《达拉特旗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在幸福院建设中坚持“重点建设、梯次推进、互助服务、资源共享”原则,按“低成本、高质量”目标推进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建设;明确各苏木镇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确定一个试点村,以点带面打开工作局面,对开工早、建设快、管理好的通报表彰;明确对互助养老幸福院产权、运行、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决定建立互助养老幸福院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和维修基金,按每户每年500元标准列入旗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逐年提高。
统筹建设有“三结合”:一是将幸福互助院建设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将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与扶贫开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程相结合,一并纳入旗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统筹部署、统筹推进。二是将幸福互助院建设与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积极利用撤点并校后闲置的旧校舍、苏木镇嘎查村委会撤并后闲置的办公室改建互助幸福院,既节省了建设资金,又盘活了闲置资产。三是将幸福互助院建设与尊重农牧民意愿相结合。幸福互助院建设中充分体现村民自愿、自治的公益性特点,各个环节都要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拟建点农牧民的意见和建议,建院地点、建院规模、入院方式由村民协商,苏木镇会同村组织研究确定。
效用发挥有“三实现”:一是实现就近养老。通过整合捆绑“十个全覆盖”危房改造、残疾人救助等项目资金,积极利用原有闲置资产,集中投入建设互助养老幸福院,老人还在本村居住,保持了原来的人际交往和亲情关系,每户还享有一套30—60平方米水、电、暖、库房等生活设施相对完善的小型住房。二是实现统一管理。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以村为单位,产权归国家所有,由苏木镇授权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服务,保障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畅通运行。三是实现分户生活。入住互助养老幸福院老人们衣、食、住、医等生活费用自行负责,老人们自我管理、来去自由、吃住随意,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由邻居互帮互助。
目前,达拉特旗新建、改建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4所,在全市占比42%。通过就近建设互助养老幸福院,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集中起来居住,在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同时,还依托现有幸福院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公共设施相对完善的优势,彻底解决了老年人吃水难、看病难、出行难这“三难”问题,一举多得。
侯家圪堵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侯家圪堵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侯家圪堵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昭君镇祥和苑敬老院
昭君镇祥和苑敬老院
昭君镇祥和苑敬老院
杭锦旗篇:
花“小”钱,办“大”事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效果好
在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不断萎缩、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现实情况下,杭锦旗选择了“公建民营”这一行之有效的养老模式,增强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运行初,杭锦旗民政局首要解决了两大困难:一是解决了资金困难。面对地方财力困难、供养人员多的实际,积极争取区市旗三级资金,通过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政策优惠给予资助,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建设、配置给予有力保障。二是解决了运行困难。“梨子好不好吃,尝过才知道”,杭锦旗以独贵塔拉中心敬老院为试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并将其定位为公益性福利机构,严格管理、综合施策,推动公建民营模式在杭锦旗“扎根”。经专业养老团队运营管理,推行“医护康养”服务模式,在优先解决周边特困老人养护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对象,吸收社会自理、半失能和失能级别老人自费入住,提升了床位利用率,为老年人提供了长期照护、康复护理、学习娱乐、心理康复和精神慰藉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服务。运营两年来,入住老人已由建院时的31人增至92人,增长率达23%,有效破解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闲置与社会老人养老床位需求的矛盾,盘活了存量资源,激发了养老市场发展活力。
杭锦旗的发展机构公建民营养老,也为鄂尔多斯养老“试炼”出了有益经验:首先,“公”和“民”实现无缝对接是公建民营模式最重要的关键。解决这个关键就是要捋清政府、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者)、社会职责所在。政府将职责定位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典型示范和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定位为统筹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制定各项政策,明确工作流程,制定合同范本,建立行业规范,负责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组织实施工作。“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定位准确、精准“发力”,才能保障公建民营模式有序有效运转。其次,要严格运营者应具备的条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者通过社会招投标方式来确定,招投标人应当具有专业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经营业绩突出和社会信誉良好;又有与承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注册资金。把养老机构的运营权交给这样的社会力量和企业去办,才能真正做到发展增量,盘活存量。第三,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很关键。公建民营操作过程,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价,“多管齐下”才能确保“公建民营”运营养老模式公平、公正,效能发挥才更具实效。
独贵塔拉中心敬老院
独贵塔拉中心敬老院
独贵塔拉中心敬老院